项目概况 “首特绿能港科技中心16号地块”窗帘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崇外大街90号7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JF-2021-592
项目名称:“首特绿能港科技中心16号地块”窗帘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17.859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7.859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首特绿能港科技中心16号地块”窗帘采购项目窗帘采购,包括电动卷帘、手动卷帘、手动隔光布帘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含五金材料等附属配套)及售后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执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9、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10、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关于本单位的查询记录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4、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相关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6日 至2021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崇外大街90号715室
方式:本项目需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崇外大街90号81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首特钢园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首都钢铁公司特殊钢公司十四区(机修)7幢
联系方式:胡凯娟 010-88912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崇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刘婉玉010-67166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婉玉
电 话: 010-6716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