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FWHTHLJGCYB07010100Z20231448583
二、合同名称:更换塑钢窗
三、项目编号:8560c4c9c1574d01a60826b99dff6a35
四、项目名称:更换塑钢窗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党校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41号
联系方式:17713378656
供应商(乙方):大兴安岭锦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曙光地区医院专家公寓一幢商服112号
联系方式:180457700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更换塑钢窗 | 1(份) | 108696.36 | 108696.36 |
合同金额: 108696.36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陆佰玖拾陆元叁角陆分
七、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更换塑钢窗 | 1(份) | 108696.36 | 108696.36 |
合同金额: 108696.36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捌仟陆佰玖拾陆元叁角陆分
七、验收日期:2023年10月27日
八、验收组成员:谢骏 宋昌业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地委党校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