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具体成交情况公告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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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采购 数量 |
项目单位 |
代理机构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
主要成交 标的 |
评审专家名单 |
武警黄山支队四中队兵器室安防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一批 |
名称:黄山市公安局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 联系人:程武斌 联系方式:0559-2323149 |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 项目负责人:吴女士 联系方式:0559-2310646 |
名称:湖南鑫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街道湘江中路一段52号凯乐国际城8、9栋1407(15A07)号 |
237808元 |
名称:智能联控系统-触控液晶控制主机 品牌:鑫垒 规格型号:XLOS-3-Mpro数量:1台 单价:12850元 |
李钦平 周杨梅 朱敏 |
项目 类别 |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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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供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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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业绩 |
合同名称:武警徐州支队一大队及教导队库房安防设施采购安装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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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布日期:2019年7月17日; 2、开标时间:2019年7月23日; 3、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2019年7月24日至2019年7月25日; 4、对成交结果有质疑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559-2310646;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 5、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黄山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9-2355179)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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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附件: 供应商推荐名单及推荐理由.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