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3cq100015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吴秋伊023-631536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重庆城雕院景观雕塑有限公司20%股权

【信息时间:2023-12-13】【字号 大 中 小】【我要打印】【关闭】
重庆城雕院景观雕塑有限公司20%股权
微信 打印 复制网址 发布日期:2023-12-12
转让标的名称 重庆城雕院景观雕塑有限公司20%股权
项目编号 G32023CQ1000154 转让底价 100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2-13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4-01-10
标的所在地区 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 标的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吴秋伊/023-63153659
转让方承诺
标的企业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简况
挂牌信息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重庆城雕院景观雕塑有限公司20%股权 )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城雕院景观雕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重庆市>市辖区>九龙坡区
法定代表人 唐宁渊
成立时间 2015-02-03
注册资本 200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90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331568223R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营范围 设计、安装、销售:园林景观雕塑、城市公共雕塑、室内外浮塑、铜雕、石雕、不锈钢雕塑、木雕、假山塑石;环境景观设计、销售;工艺艺术品设计、销售(不含文物);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设计、制作、代理;企业校园形象设计、策划;文化艺术表演策划;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3D打印机(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辅设备销售;室内外装潢及设计;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涉及行政许可的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文化办用品、金属材料、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7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的是否已按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已书面通知标的企业股东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唐宁渊80%-
2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8.73万元12.00万元12.25万元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304.31万元156.01万元148.30万元
审计机构重庆阿色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3-09-30 64.18万元 -3.19万元 -3.0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143.16万元 38.45万元 104.71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重庆海渝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重庆市九龙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8-21
评估基准日 2022-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重庆阿色特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2年度专项审计报告。(3)2023年9月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00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要求 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担保,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不超过一年。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3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 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价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其余款项应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足额担保,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不超过一年;若采取一次性付款,应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龙大道4号8栋25号
法定代表人王源源
注册资本531093.4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339757027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区县)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重庆市九龙坡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内部审议情况董事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吴秋伊 联系电话 023-63153659
备注
相关附件下载:重庆城雕院景观雕塑有限公司20%股权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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