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五师博乐垦区GA局洪桥派出所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660500400124076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五师博乐垦区GA局洪桥派出所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五师博乐垦区GA局洪桥派出所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5004001240769) 已由 第五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师市发改投资〔2024〕22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GA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五师博乐老城区建国路
  3.工程规模:新建业务用房一座,总建筑面积3430平方米,配套相应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5004001240769001001
第五师博乐垦区GA局洪桥派出所建设项目
新建业务用房一座,总建筑面积3430平方米,配套相应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本项目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确定的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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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①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③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④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审查标准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2024年09月25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9日 12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格式)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2时00分
  2.开标地点: 第五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兵团政务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五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GA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第五师双河市金山路1118号
地 址:
博乐市隆泉大厦11层1110室
联 系 人:
苏瑞
联 系 人:
陈志娟
电 话:
15999053211
电 话:
1529243411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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