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盛大道交通照明提升改造项目轨道站点内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南通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单位)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轨道站点内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通盛大道交通照明提升改造项目轨道站点内(宏兴路站、能达商务站、振兴路站)电子警察工程包含的网络高清设备、电子警察、车辆、人脸卡口抓拍相机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正式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主要货物需求》及施工图)。
2.2 交货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具体供货地点如施工图所示。
2.3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中标后45日历天内完成(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起始计算时间)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正式验收及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
2.4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
2.5 货物数量及服务变更:货物实际数量以现场勘查测量后确认,投标单价不以数量变化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4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监督管理
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工程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0513-81195567;邮箱:ntkfqggb@163.com。
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西裙楼5楼行政审批局(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开发区创业外包服务中心A座6楼
联系人:郭欢欢
联系电话:0513-510826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151326960
电子邮箱:3777480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