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的名称、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镇新华书店效果图制作工程项目。
2、建设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镇文化街2号新华书店。
3、招标范围:室内外施工图与设计效果图制作相关服务。
二、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资格后审方式。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服务范围。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信誉良好,最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最近3年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出现采购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选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须按采购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须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具有从事相应业务2年(时间算至应答截止日)或以上。须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间建筑效果图制作案例经验(须提供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本项目应答(需提供企业关联情况说明)。
(7)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4日一2018年10月31日下午5:00截止(北京时间), 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战略发展部
四、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6号
联系人:杨宇飞,李玉刚
联系电话:13948121805,13948715836
邮箱:liyu117@qq.com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