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互通立交机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24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21990012484476
预算金额1241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超024-2330480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24-23878036
项目地址
辽宁省
招标人名称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互通立交机电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990012484476
资金来源
市本级预算资金 :20.5% 自筹资金 :79.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0327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互通立交位于鞍山市西北端与辽阳市交界、沈海高速公路K70+302.426处,距离北侧辽阳县互通3.935公里,距离南侧鞍山互通5.005公里。互通立交为A型单喇叭主线下穿立交,立交主线长1.22公里,5条匝道全长2.153公里,连接线长0.279公里。互通内主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共设置1处收费站,为鞍山北收费站。该项目机电工程主要包括通信、监控、收费三大系统。
标段(包)名称
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互通立交机电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990012484476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标段(包)招标范围
沈海高速公路鞍山北互通立交机电工程收费、通信、监控系统等交通机电设施的实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试运行、调试验收、用户培训等)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保修保养、系统运行维护等)。
投标保证金
9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6-30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09-29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标段(包)估算价
1241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5-20 00:30至2024-05-27 15: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现场获取 其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后,请投标人于2024年5月20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5月27日下午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6-11 01: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 其他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4-06-11 01:30
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24-82364513
邮箱
lngczbg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系人
徐超
电话
024-23304808
邮箱
LNCTZBDL@163.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徐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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