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南车辆段电动脱轨器整治、微控列车制动机试验装置整治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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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宁局集团公司南宁南车辆段电动脱轨器整治、微控列车制动机试验装置整治采购项目(宁物招〔2023〕340号)评审结束,现将拟成交供应商公示如下:
包件名称 | 单位名称 |
第1包:电动脱轨器整治 | 黄石邦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第2包:微控列车制动机试验装置整治 | 黄石邦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0日止。
2.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异议人填写《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反馈至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异议须实名制,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内容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上述资料发送至邮箱ntzb2720502@163.com。
3.联系方式:
地 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21号
邮 编:530001
项目答疑:0771-2720502 (农工)
异议电话:0771-2730626 (朱工)
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
物资采购异议申请表
异议人名称 (盖章) | | ||
公司地址 | | 异议提出 时间 |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 (姓名) | 联系方式 | (座机、手机) |
(签字) | (传真) | ||
身份证号 | | (收信地址) | |
异议涉及物资(产品)名称 | | 异议涉及采购文号及包件号 | |
异议事项 基本事实 | (须填写简略事实,可附页) | ||
异议请求 及主张 | | ||
证明 材料 | (须填写证明材料标题,可另附页) |
注:1.异议人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
复印件,法人授权书;
2.可附异议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须附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
料;
4.相关材料为外文的,异议人须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真实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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