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怀化高新区2020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9/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xmgl-2020-08-1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先生0745-2370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0/09/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怀化高新区2020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高新区2020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怀高经[2020]2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怀化市医药健康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怀化市医药健康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怀化高新区2020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招标编号:ZCXMGL-2020-08-19

2. 3 建设地点: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 4建设规模: 新建医药园经三路,道路总长约409.3米,宽18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网及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 2. 5招标范围: 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与施工,包括:道路工程、路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网及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事项 2. 5 .1 设计范围包括: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配套工程 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服务 2. 5 . 2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工程资料编制,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 2. 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65 天。 2.7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版)》及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施工应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8 保修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施工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279号 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具有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202003-202008月) 养老保险证明;

3.5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提供有效查询网址);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承诺要求各投标人在中标后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6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期间的社保证明,按其查询方式无法查询的不予受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7.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并由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7.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7.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属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 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电话:0745-2719307

2 CA办理成功的投标单位,报名请登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办理,报名成功后自行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网站上获取招标文件。

3、报名、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供期限:从2020916日至20209231700分止。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售后不退,相关资料的获取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uaihua.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5.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拾万元整

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3、缴纳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以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用途栏注明是:“怀化高新区2020年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东支行。

注:(1)投标人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hua.gov.cn/)选择“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8. 投标经济补偿

8.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怀化高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45-2835741。

11. 联系方式

人:怀化市医药健康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怀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话:13874552532

人: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怀化湖天大桥新时代广场南座23

联系人: 罗先生

联系电话:0745-2370599


附件:

联合体授权委托书

(注: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拟任本项目总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我 (联合体成员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共同授权委托 (联合体牵头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我们所组成投标联合体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签署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为代表本联合体的行为,本联合体将承担委托代理人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牵头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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