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保山市公安局4G移动警务图传云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审批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6.5万元
招标公司保山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李警官0875-2192133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875-2147689
中标公司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保山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山市公安局4G移动警务图传云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安局4G移动警务图传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875-21921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警官\0875-21921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0875-2147689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派出所在应急处突、巡逻防控和重大安保中的装备保障能力,结合执法规范化和在用设备升级的相关要求,有力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情指行”一体化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扁平化指挥体系建设,在现有的4G单警执法记录系统上进行扩容提升。为全市75个公安派出所采购170路4G移动警务图传云服务,同时为市局机关采购2路卫星应急接入服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单一来源采购将充分节约财政性资金。
我局已于2017年建成“保山市公安局4G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平台”,由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中标承建;在此基础上,我局又于2020年投资108.5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平台升级和终端采购(含:4G单警执法记录仪70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4G高清无线布控球6套、平台扩容等),项目整体集成、平台搭建、设备网络基础设施、本地化运维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来建设和维护,市公安局每年向电信公司租用服务。上述项目合同分别于2020年12月、2023年12月到期。为保证项目延续性,本着经济实用性、基础网络及平台利旧沿用、避免重复投资建设的原则,扩容我局在用平台服务,符合“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规定。若更换服务商,需重新建设相关平台、网络,将额外增加投资,且系统对接、日常应用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本次采购的项目,必须保证与相关平台和数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一是我局此前已建成平台,必须保持一致性和延续性。如上所述,我局已于2017年建成“保山市公安局4G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平台”并采购了4G单警执法记录仪,并于2020年完成平台升级和终端采购,采购同品牌产品将保证终端的顺畅接入和使用。若采购其它品牌产品,将无法保证与现有平台和数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二是已搭建综合网络架构并形成服务支撑体系。根据全市执法视音频综合管理平台架构及安全需求,传输网络分为三部分:4G无线网传输至视频专网、采集工作站传输至视频专网、视频专网传输至公安网,同时要求视频专网必须开通到所有的县市区公安局和基层派出所,通过多年持续建设和完善,目前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承建的该平台网络架构已经完全满足要求,可以直接使用,不需要再行增加投资预算。同时,该平台也具备调度平台及存储系统功能。本次需采购的卫星应急接入服务,是由中国电信全资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独家运营,保山电信公司作为该公司在保山地区的直属渠道,在卫星资源、接入服务、通信价格上具备核心优势。综上所述若选择其他供应商,可能出现重复投资、产生信息孤岛、平台无法对接、不能统一调度等问题。
三是本次采购的服务包含硬件接入及升级的不可替代性。一方面,终端设备需由专用配套设备接入。我局此次采购的4G单警执法记录仪将全部配发至全市75个派出所,而该设备的视频数据采集,必须使用各派出所现有的专用执法记录仪采集站进行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处理,若采购其他品牌产品,将无法与现有采集站对接,需另行采购采集站,造成重复投资,增加采购成本和财政资金支出。另一方面,需完成在用同品牌终端设备的芯片升级。按照公安部、省厅要求,我局必须尽快完成200余台现有在用4G单警执法记录仪(“科达”品牌)的北斗芯片升级,目前,仅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具有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区域内执法记录仪的代理授权,能完成其自有产品的升级,其它品牌商无法完成。
综上,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统一标准、统一存储、统一平台,本次采购的终端设备必须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配备的设备、入网系统、现有运营商支撑服务保持一致,符合“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规定。若选择其他供应商,因对接存在问题,无法满足统一调度的实战需求,必将造成混乱,无法支撑公安实战。
3、此次采购是对在用系统的扩容升级。通过持续建设和采购,全市公安机关现有4G单警执法记录仪保有量较大并形成应用体系,目前我市已经采购4G单警执法记录仪1006台、4G布控球23套,终端与终端、终端与平台已互联对接,并形成庞大和完善的应用体系,符合“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规定,其他品牌产品无法与现有终端和平台接入。
4、我局上次采购已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我局于2020年投资108.5万元的采购项目中,已成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含:4G单警执法记录仪70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4G高清无线布控球6套、平台扩容等)。
鉴于以上依据和理由,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中第二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7种情况的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4G移动警务图传云服务项目。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永昌路4号
(二)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8日 至2024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保山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366号
联系电话:0875-2192133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电话:0875-2147689
(五)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6.500000 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保山市公安局4G移动警务图传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875-21921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山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3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警官\0875-21921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0875-2147689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派出所在应急处突、巡逻防控和重大安保中的装备保障能力,结合执法规范化和在用设备升级的相关要求,有力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情指行”一体化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扁平化指挥体系建设,在现有的4G单警执法记录系统上进行扩容提升。为全市75个公安派出所采购170路4G移动警务图传云服务,同时为市局机关采购2路卫星应急接入服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单一来源采购将充分节约财政性资金。
我局已于2017年建成“保山市公安局4G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平台”,由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中标承建;在此基础上,我局又于2020年投资108.5万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平台升级和终端采购(含:4G单警执法记录仪70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4G高清无线布控球6套、平台扩容等),项目整体集成、平台搭建、设备网络基础设施、本地化运维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来建设和维护,市公安局每年向电信公司租用服务。上述项目合同分别于2020年12月、2023年12月到期。为保证项目延续性,本着经济实用性、基础网络及平台利旧沿用、避免重复投资建设的原则,扩容我局在用平台服务,符合“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规定。若更换服务商,需重新建设相关平台、网络,将额外增加投资,且系统对接、日常应用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本次采购的项目,必须保证与相关平台和数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一是我局此前已建成平台,必须保持一致性和延续性。如上所述,我局已于2017年建成“保山市公安局4G单警执法音视频记录平台”并采购了4G单警执法记录仪,并于2020年完成平台升级和终端采购,采购同品牌产品将保证终端的顺畅接入和使用。若采购其它品牌产品,将无法保证与现有平台和数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
二是已搭建综合网络架构并形成服务支撑体系。根据全市执法视音频综合管理平台架构及安全需求,传输网络分为三部分:4G无线网传输至视频专网、采集工作站传输至视频专网、视频专网传输至公安网,同时要求视频专网必须开通到所有的县市区公安局和基层派出所,通过多年持续建设和完善,目前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承建的该平台网络架构已经完全满足要求,可以直接使用,不需要再行增加投资预算。同时,该平台也具备调度平台及存储系统功能。本次需采购的卫星应急接入服务,是由中国电信全资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独家运营,保山电信公司作为该公司在保山地区的直属渠道,在卫星资源、接入服务、通信价格上具备核心优势。综上所述若选择其他供应商,可能出现重复投资、产生信息孤岛、平台无法对接、不能统一调度等问题。
三是本次采购的服务包含硬件接入及升级的不可替代性。一方面,终端设备需由专用配套设备接入。我局此次采购的4G单警执法记录仪将全部配发至全市75个派出所,而该设备的视频数据采集,必须使用各派出所现有的专用执法记录仪采集站进行数据的采集、传输和处理,若采购其他品牌产品,将无法与现有采集站对接,需另行采购采集站,造成重复投资,增加采购成本和财政资金支出。另一方面,需完成在用同品牌终端设备的芯片升级。按照公安部、省厅要求,我局必须尽快完成200余台现有在用4G单警执法记录仪(“科达”品牌)的北斗芯片升级,目前,仅中国电信保山分公司具有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区域内执法记录仪的代理授权,能完成其自有产品的升级,其它品牌商无法完成。
综上,为确保全市公安机关统一标准、统一存储、统一平台,本次采购的终端设备必须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配备的设备、入网系统、现有运营商支撑服务保持一致,符合“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规定。若选择其他供应商,因对接存在问题,无法满足统一调度的实战需求,必将造成混乱,无法支撑公安实战。
3、此次采购是对在用系统的扩容升级。通过持续建设和采购,全市公安机关现有4G单警执法记录仪保有量较大并形成应用体系,目前我市已经采购4G单警执法记录仪1006台、4G布控球23套,终端与终端、终端与平台已互联对接,并形成庞大和完善的应用体系,符合“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规定,其他品牌产品无法与现有终端和平台接入。
4、我局上次采购已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我局于2020年投资108.5万元的采购项目中,已成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含:4G单警执法记录仪70台、执法记录仪采集站、4G高清无线布控球6套、平台扩容等)。
鉴于以上依据和理由,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中第二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7种情况的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4G移动警务图传云服务项目。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镇永昌路4号
(二)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8日 至2024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保山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永昌路366号
联系电话:0875-2192133
2.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电话:0875-2147689
(五)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6.5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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