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金额
909.1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2-440104-04-01-821843
预算金额909.13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梁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投资项目代码 2402-440104-04-01-821843
投资项目名称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标段(包)名称 越秀区排水单元达标完善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越秀区内约224 个财政类单元和24 个排水单元的财政部分区域的排水单元达标改造,单元总面积约为263.78 公顷,主要包括新建、改建d200~d1500排水管道约44公里;配套新建DN150埋地连接管和DN100建筑立管;配套更换现状管道、井盖、雨水口,及新建海绵设施等。(具体详见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文件内容为准。)
招标内容 勘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综合地下管线测量(20km以下)、岩土工程勘察、现状排水管道检测并提供移交满足项目测量精度的控制点、管线规划条件核实测量等工作。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方案深化等)、概算编制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合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工期(交货期) 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909.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国内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和(2)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勘察资质: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2)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3)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组成单位人数不得超过3家(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勘察单位)。 3.4其它要求 3.4.1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及《投标人廉洁承诺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及附件三)。 3.4.2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香港专业人士,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从事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 年7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4.3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4.4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honourFuzzyList?type=2→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香港专业人士,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从事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且具备工程师资格。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 年7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不设置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6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6日 10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6日 10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6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越秀区市政和水利维护所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光东前街7-1
招标人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020-3766882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18楼招标代理部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3766890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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