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地区机山巷职工保租房建设项目地块一和地块二
总占地面积:13205.04m2,其中地块一占地面积9991.52m2,地块二占地面积3213.52m2。
地理位置: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道机务段机山巷10号
土地使用权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施工工地、办公用地。
地块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润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拟转变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4年7月。根据调查情况,(1)地块一约1970年前,地块为农田,无工业企业入驻,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无生产废水、废气排放,固废主要为农作物施肥后产生的废包装袋,用完直接交回村庄垃圾收集站,实行定点堆放、分类回收,不暂存于地块内,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潜在污染影响较小;1970-2023年,地块仅作为机务段职工宿舍楼和办公楼使用,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工业生产,无工业产排污情况。宿舍楼拆除和东部农田平整过程中机械设备可能存在机油滴漏情况,对地块造成石油烃(C10-C40)污染;2023年地块进行土方开挖,地块内施工过程中车辆和机械中的机油可能发生滴漏情况,造成地块内土壤、地下水及外运土方石油烃(C10-C40)污染。相邻地块历史至今无生产企业存在,地块一东面历史上主要为广铁公安宿舍和广州铁路,广州铁路不位于地块上风向,历史上的燃煤列车对调查地块可能产生的影响较小;地块一南面历史上主要为广州铁路局第二中学、广州市第七中学实验学校、农田、广州铁路开闭所及广州市第七中学实验学校操场。地块一西面历史上主要为广铁机务段职工宿舍和广铁四小学(之后变更为广州铁路局第二中学和广州市第七中学实验学校),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的可能较小;地块一北面为地块二和广州铁路,广州铁路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2)地块二约1970年前,地块为农田,无工业企业入驻,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情况,无生产废水、废气排放,固废主要为农作物施肥后产生的废包装袋,用完直接交回村庄垃圾收集站,实行定点堆放、分类回收,不暂存于地块内,对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潜在污染影响较小;1970-2023年,地块仅作为机务段职工宿舍楼使用,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工业生产,无工业产排污情况。宿舍楼拆除过程中机械设备可能存在机油滴漏情况,对地块造成石油烃(C10-C40)污染;2023年地块进行场地平整,地块内施工过程中车辆和机械中的机油可能发生滴漏情况,造成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石油烃(C10-C40)污染。地块二东面历史上为主要为广州铁路和广铁公安宿舍,广州铁路运行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地块二南面为地块一;地块二西面和北面自1970年以前至今就为广铁机务段职工宿舍,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较小。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地块历史施工活动所在区域。潜在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7月30日。本次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49个,其中地块内布设了9个柱状样点,外运堆土布设了20个采样点,地块内9个柱状样点采样深度均达到3m以下,共采集土壤样品27个(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及对照点样),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GB 36600表1中基本45项、理化性质(pH、水分)和石油烃(C10-C40)。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建井深度为10.11m-10.97m,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pH、浊度、石油烃(C10-C40)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重金属7项。
①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主要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本项目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因此调查地块土壤选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②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因此本调查地块地下水筛选值主要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作为筛选值。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7项检出,其余指标项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镉、铜、铅、镍、石油烃(C10-C40)5项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各检出项目的含量均未超筛选值。
(三)外运堆土土壤样品中: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7项检出,其余指标项均未检出,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均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图件索引:
1. 地理位置图(见章节2.1第17页)
2. 历史影像图(见章节2.6.2第56-77页)
3. 采样布点图(见章节4.2.2第104-1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