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万融新材料一体化土方回填(原纬一路以南地块)项目(施工)(重新发布)-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万融新材料一体化土方回填(原纬一路以南地块)项目(施工)(重新发布)
补充通知(1)
招标项目编号:E3501810102802257002
各投标人: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万融新材料一体化土方回填(原纬一路以南地块)项目(施工)(重新发布)(招标编号:E3501810102802257002)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的补充通知如下:
一、问题与答复
1、问: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符合要求?
答:符合。
2、问:市政工程施工员3人里面,其中1人可以用设备安装施工员吗。
答:不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中描述本项目为市政工程,控制价编制取费为房建单独发包土石方,取费有误,请修改控制价;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调整。
4、填方综合单价偏低,外购土方回填综合单价仅13.71元/m3,无土源费、运输费、填方应该只考虑了推土机,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请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调整。
5、回填方综合单价包含土源费、装车费、运输费、回填费等,运距由 投标人自行考虑,实际不同不再调整,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调整。
6、本项目规定“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实际进场数量不同的不再调整”,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调整。
7、本项目规定“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雨季施工及基础施工增加抽水台班的费用,以后发包人不再签证增补该费用”,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不调整。
二、《补充通知(1)》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1)》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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