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测绘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hyn/zb-2023-08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洋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祝红梅0871-6391098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08
公告正文
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拟征
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测绘服务
(招标编号:DHYN/ZB-2023-08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拟征地拆
迁补偿安置项目测绘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0
万元,招标人为银昆高速嵩明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50.00万元(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拟征
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测绘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拟征
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测绘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
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9日13时00分到2023年06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
17A层17A14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
17A层17A14室)
七、其他
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拟征地拆迁
补偿安置项目测绘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
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测绘服务(项目名称)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云发改基础<2022>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自政府资金;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银昆高速嵩明
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
标,择优选定测绘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线长50.693公里,起于寻甸县功山枢纽互通,顺接G85银昆高速待
补至功山段、功山至东川高速公路,途经金所、羊街,止于嵩明县小铺枢纽互通,顺接
G85 银昆高速小铺至昆明(呈贡)段、G56杭瑞高速公路。主线按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
扩建,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1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嵩明段长约10.883公里;同
步建设2条互通连接线,共计9.537公里。其中嵩明北互通连接线长2.6公里,采用一级
公路标准新建,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20米。
2.2招标内容: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嵩明段
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测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现状调查:征收红线及保护范围内正摄影像采集,1:500现状地形图绘制、征收红线内
土地面积丈量及地上附属物清点到户,地上构筑物尺寸丈量,并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完成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工作,编制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2)征地图制作:根据村小组界限绘制各村小组征地图,辅助招标人完成土地征收公告编制
及张贴工作协助招标人处理土地面积纠纷的复核工作,辅助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编制及签
订工作,以及完成征地工作中出现的其他相关测绘工作,做好电子台账记录;
(3)房产测绘:红线及保护范围内拟征收房屋房产测绘工作;
(4)地籍测绘:红线及保护范围内征收农户地籍测绘;
()地上附着物及附属物:征收红线及保护范围宗地内除房产测绘范围以外的地上附着物、
附属物(大棚、坟、沟渠、简易房及临时建构筑物、苗圃、水库等附属设施)测绘、清点工
作,并出具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配合指挥部完成地上附着物补偿协议签订工作。
注:实际数据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及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2.3招标范围:完成“国高网G85银昆高速公路寻甸(功山)至嵩明(小铺)段改扩建工程
嵩明段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项目测绘服务”所涉及的测绘服务及与之相关的工作,并提交测
绘成果文件,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总投资:估算总投资760993.2251万元,其中嵩明段约219489.41万元。
招标规模(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约50.00万元(最终以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2.5资金来源:政府资金;项目业主自筹;银行贷款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项目实施地点:昆明市嵩明县境内
2.7项目实施时间: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2.8其他:2.8.1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工作全部完成;2.8.2质量要
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测绘相关标准,确保成果资料完善、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一
次性通过评审;2.8.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相关信息。
3.2本次招标(囗接受;团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磋商小组。对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
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成交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
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
请出具成交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5投标人应为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服务能力。
3.6投标人必须满足的其他资格要求:
3.6.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6.2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
业绩【①类似项目指征地拆迁工程房产测绘或房屋测量②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中标通知书
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需体现工作内容(范围),否则不予认可。】;
3.6.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2021 年度或2020-2022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年度连续三年经会计
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财务
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6.4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没
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
情形或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020年01月01日
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6.5项目负责人资格:测绘(或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注册测绘师
资格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前不少于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内,以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2020年01月01日起
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测绘负责人承担过1项及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业绩【①类似项目指:
征地拆迁工程房产测绘或房屋测量②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
证明,需体现工作内容(范围)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3.6.6拟派本项目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要求: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业配置合
理,并提供社保证明【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0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少
于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出具时间为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内,以社保证明材料打印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6.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3.6.8投标人须持有效的GB/T19001或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9投标人未被列入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
被移出等不良记录)"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信誉信息,提
供给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10相关承诺及其他要求:
拟派人员不更换、不缺失承诺。
3.7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
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兴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标段)
的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9日至2023年06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至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1 7A
层17A14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须携带以下证件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
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人报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逾期或以上资料不全将不予受理报名手续。
4.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00元/份(售后不退)(注:所有发票的开具,无论专票或
普票,一律须公对公转账。户名: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广发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万宏支行;账号:9550880210517400148)。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8日10
时00分。
5.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同磋商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盘
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17A层17A14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
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不作任何解释。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银昆高速嵩明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嵩明县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嵩明分局旁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
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17A层17A14室
联系人: 杨洋
联系人: 祝红梅
电 话: 13211781018
电 话: 0871-63910982、1500874789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昆高速嵩明段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昆明市嵩明县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嵩明分局旁
联系人:杨洋
电 话:13211781018
电子邮件:96594965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新迎路182号新迎新城1栋公寓17A层17A14室
联系人: 祝红梅
电 话: 15008747895
电子邮件: 96594965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勹 Za/^ 刭(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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