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间结算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S[TP]2023054
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间结算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间结算系统项目(货物类),主要采购内容为诊间结算平台,包含的功能模块有:基础平台、统一财务收银台、统一管理服务渠道、财务管理模块、诊室扫码、通用基础功能、诊间结算、后台管理系统、药房接入、自助机接入、HIS系统适应性改造等。
品目号 | 名称 | 功能模块 | 功能说明 |
1-1 | 诊间结算平台 | 基础平台 | 实现整个平台与外部系统的底层接口协议解析调用、数据传输、安全加密等基础功能。 |
统一财务收银台 | 实现统一对接各种支付渠道,包括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 | ||
统一管理服务渠道 | 实现对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各服务渠道的自助配置管理。 | ||
财务管理模块 | 实现财务对账,差错账处理等内容 | ||
诊室扫码 | 实现患者诊间扫码支付功能。 | ||
通用基础功能 | Windows动态库建设、主服务地址与端口设置、备用服务地址与端口设置、读取社保卡信息功能、社会保障卡结算防伪卡功能、社保卡结算终端安全管理功能、社保卡结算操作人身份认证功能、获取平台、动态库版本信息、SSL证书自动更新管理功能、SSL证书过期告警通知功能、数据安全传输功能、凭据打印模板配置。 | ||
诊间结算 | 门诊挂号刷卡、门诊挂号、门诊挂号冲销、门诊收费刷卡、门诊收费、门诊收费冲销、门诊预结算(无卡)、门诊挂号收费二合一功能、诊间结算再次发起功能、门诊收费明细查询、门诊电子对账。 | ||
后台管理系统 | 医院参数配置管理、接入平台系统管理、接入平台服务器管理、终端、设备管理、医保操作员管理、系统部门、角色管理、系统用户、权限管理、系统用户密码管理、登录、操作日志管理。 | ||
药房接入 | 结算后直接传送到排队阵列。 | ||
自助机接入 | 接入榕医通渠道扫码支付和电子医保凭证. | ||
HIS系统适应性改造 | 支持通过与当前院内诊疗信息系统(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改造开发,实现诊间结算的应用。 |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履行合同内容内容(包含平台建设、模块建设等)。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2021或2022)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10 | 联合体协议(若有) | 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3日 至 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现场获取
方式:现场获取:在规定的时间内至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线上获取: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采购文件购买记录表并加盖公章连同报名费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fjcsxmgl@163.com,完成报名登记手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银行账号:43010078801600001186 |
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恒丰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银行账号:35050101100100000023 |
特别提示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3、供应商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以公对公转账方式向询价通知书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其他形式的提交方式。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区新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国货西路402号国货商厦1-3层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1-83266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诚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二层
联系方式:梁哲恺0591-87623095-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 0591-87623095-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