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境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环保、水保技术咨询服务招标JGAHSB-1标段(HBSJ-202201GL-005006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25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201gl-005006001
预算金额125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余先生027-836181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8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3-02-15 14:47浏览:次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境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环保、水保技术咨询服务招标JGAHSB-1标段(HBSJ-202201GL-005006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201GL-0050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境鄂豫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省豫鄂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14号)批复初步设计 。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项目法人为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环保、水保技术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孝感市、武汉市境内
建设规模:G4京港澳高速公路豫鄂界至军山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孝感市大悟九里关(鄂豫界),与京港澳高速公路河南段对接;终点位于武汉西枢纽互通衔接京港澳高速公路与沪渝高速公路共线段。本项目按全部控制出入、全立交的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全线共设桥梁29228.94米/202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6处,服务区4处,停车区2处,总里程157.79公里。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施工缺陷责任期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和监测;负责本项目通过环保调查及水土保持评估;项目环境、水土保持咨询、管理等服务;对落实环保、水保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整改意见等提供咨询、管理等服务;负责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依据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完成本项目环保、水保专项验收并编制验收报告直至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JGAHSB-1
计划工期:20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3-31
合同估算价:1250.00万元
2.3其他:服务期2040日历天(其中含预计施工期为1320日历天,施工缺陷责任期为720日历天),计划开始服务时间为2023年3月,实际服务开始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承担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2)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08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京港澳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白鹤泉东大街212号综合楼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编:
430070
邮编:
430030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人:
余先生
电话:
027-83867447
电话:
027-8361811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http://www.huajiezn.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2月15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JGAHSB-1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注:

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承担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2条的要求,承担水保技术咨询服务的联合体成员仅具备资质最低要求第1条的要求即可。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格)证书(包括资质认定证书)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的复印件。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6、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JGAHSB-1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

2、近5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

注:

1.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等综合性工程。

2.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委托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业绩,同时应附载明承担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

3.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4.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6、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最低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JGAHSB-1

项目负责人(兼环保监测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具有环保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监测人员上岗证书,担任过1个线性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调查项目负责人。

水保监测分项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1个线性工程施工期水保监测或验收调查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

注:

1. 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等综合性工程。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兼任环保监测分项负责人)、水保监测分析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4、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JGAHSB-1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企业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或签字。

4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信誉情况承诺函、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投标报价表、技术文件

5

联合体投标人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协议书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6

投标报价

有两个及以上的投标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7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8

资质条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承担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的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2)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资质(格)证书(包括资质认定证书)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的复印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0

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

(2)近5年内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30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或验收调查工作;

(3)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等综合性工程;

(4)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委托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如为联合体业绩,同时应附载明承担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

(5)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6)“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11

信誉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行业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12

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兼环保监测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环保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3)担任过1个线性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调查项目负责人。

2、水保监测分项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担任过1个线性工程施工期水保监测或验收调查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主要人员提供的业绩中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输电线及索道工程等综合性工程;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兼任环保监测分项负责人)、水保监测分析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

13

联合体投标人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且承担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保技术咨询服务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成员。

14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本标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单位;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5

履约期限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履约期限或填报的履约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6

质量目标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质量目标或填报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7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8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9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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