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地面附属外饰面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gtwz-2024-1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区域商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858876089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地面附属外饰面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 地面附属外饰面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TWZ-2024-14)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相关管理规定,针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所需地面附属外饰面材料进行采购,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2.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2.1项目概况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起于新滘东路,经琶洲会展中心、员村、天河公园、华师、广州东站、云台花园、广州火车站、流花湖公园、荔湾湖公园、芳村、广州造船厂、逸景路,之后沿新滘路闭合形成环线。线路穿越广州市主城区,串联广州市天河区、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和海珠区,连接广州火车站、广州东站等大型交通枢纽,同时照顾芳村白鹅潭与员村城市设计,并与广州轨道交通一、二、三、五、六、八、十、十二、十三、十四、十八、十九、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四号线及广佛线换乘。 全线机电装修工程共车站32座,其中员村站、天河公园站由21号线代建,田心村站缓建,实际建设车站共29座。区间32个,员村至天河公园区间由21号线代建,实际建设区间31个。另设半埋式双层装配化车辆段1座,出入段线1个,中间风井3处(天广区间、石赤区间、琶员区间)。 2.2.2招标范围 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及同步实施工程的地面附属风亭组、安全口出入口、冷却塔等外饰面材料及安装,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2.2.3供应期限 从2024年6月至项目工程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天然石材)加工及供应经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石材加工厂商。 3.2生产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生产设备(提供生产设备采购合同或发票等证明),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监委网站(http://www.cnca.gov.cn/)的认证信息截图。(如认证证书注明年审要求的,必须按规定年审且证书有效期内的方为有效)。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以后拟投产品的具有 CMA图章(提供芝麻白花岗石、深灰色花岗石,8+1.90pvb+8mm的夹胶玻璃,铝方通50*50*3mm,铝方通80*100*3mm)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处于有效期内)。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自 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1份及以上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天然石材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须提供查询网站及查询网页截图并出具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合同中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合同时间和合同金额、供货清单及提供经合同甲方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业绩认定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未提供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体现金额和日期,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3.5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3000万元人民币(含);报价人须提供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信用良好,不接受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资金被练结、企业被裁定破产状态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在近三年内(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不接受被政府、行业及主管部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且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犯罪记录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网页截图。 3.7其他要求 3.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3.7.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参与投标。 3.7.3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潜在投标人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认证通过并开通平台服务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客服热线400-601-0100)。潜在投标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二期)登录”---在“我的交易”中点击“最新商机(公告)”---在对应项目点击展开包件,选中包件点击 “响应”按钮---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确定”即可响应成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12日17时至2024年6月1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完成响应,潜在投标人响应成功后,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一)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投标联系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631630665@qq.com),邮件主题为“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人名称”。 4.3 招标文件售价:不收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的方式。 5.2 投标人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2日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编辑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 提醒各投标人,宜提前一至二天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等原因造成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从而导致投标无效。提交报价和电子投标文件时如遇到问题可参见附件3,也可联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5.4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总价完全一致,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5 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6.开标 6.1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6.2 开标地点: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网上开标大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刘先生 电 话:18666821175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区域商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宸悦路保利发展广场6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8588760890 电子邮件:631630665@qq.com 9.招标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中标单位须按照采购业务服务费收费标准(见附件4)交纳招标服务费,在收到电子版中标通知书之后并在签订合同前交到招标组织机构。 服务费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账号:2011 0101 9750 0004 000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行号:103100000018 注:汇款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包件号及用途(例:ZTGTWZ-2024-14WSMCL-01包件服务费) 10. 监督机构: 10.1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纪委综合室负责对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地面附属外饰面材料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受理采购招标工作中各类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其他需要向公司纪委反映的各类问题。 10.2相关问题线索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纪委电子信箱(ztgztzjw@163.com,联系人:刘红杰,18688510699) 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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