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公开选取工程咨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30521-0987-4885
项目单位: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德清县禹越镇“全域联创”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区建设项目—木桥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造价咨询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德清县禹越镇“全域联创”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区建设项目—木桥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造价咨询
2.建设服务单位: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德清县禹越镇木桥头村
4.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木桥头村百亩漾生态湿地项目、水上游览线配套建设、 乡村道路两侧基础设施提升、乡村慢行道建设及沿线环境提 升、数字农田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建设用地约 15525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 7807 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 1700 平方米,新建停车位 48 个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本次造价咨询主要负责德清县禹越镇“全域联创”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区建设项目—木桥头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5.服务金额:15-18万元。
服务资金说明: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后计算。
6.项目资金来源情况:专项债。
服务类型:咨询评估
服务事项:工程咨询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本次采用【公开竞价】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2、中介机构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3.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湖州市内类似项目承接经验的独立法人企业
其他要求: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
(2)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
(3)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
(4)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
(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完成
选取方式:公开竞价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是
是否为入围企业:是
服务费用: 150000-- 180000元
选取时间:报名时间: 2023-08-23 14:57:41--2023-08-28 08:3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3-08-28的08:30:00-09:00:00
选取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振兴西路66号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农办副主任 沈群德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8768228262
发布时间:2023-08-23 14:57:41
附件下载:
项目单位: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德清县禹越镇“全域联创”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区建设项目—木桥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造价咨询
项目具体信息:1.项目名称:德清县禹越镇“全域联创”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区建设项目—木桥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造价咨询
2.建设服务单位: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德清县禹越镇木桥头村
4.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木桥头村百亩漾生态湿地项目、水上游览线配套建设、 乡村道路两侧基础设施提升、乡村慢行道建设及沿线环境提 升、数字农田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建设用地约 15525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 7807 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约 1700 平方米,新建停车位 48 个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 本次造价咨询主要负责德清县禹越镇“全域联创”乡村振兴精品示范区建设项目—木桥头村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服务。
5.服务金额:15-18万元。
服务资金说明: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收费标准优惠后计算。
6.项目资金来源情况:专项债。
服务类型:咨询评估
服务事项:工程咨询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本次采用【公开竞价】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2、中介机构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3.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湖州市内类似项目承接经验的独立法人企业
其他要求: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
(2)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
(3)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
(4)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
(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完成
选取方式:公开竞价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是
是否为入围企业:是
服务费用: 150000-- 180000元
选取时间:报名时间: 2023-08-23 14:57:41--2023-08-28 08:30:00
竞价截止时间: 2023-08-28的08:30:00-09:00:00
选取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振兴西路66号
备选机构数:无
项目业主联系人:农办副主任 沈群德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8768228262
发布时间:2023-08-23 14:57:41
附件下载:
项目立项文件或其他相关参考文书: | 造价咨询会议纪要.pdf | ||
需求书: | 需求书.pdf | ||
委托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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