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询比】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光伏日常养护项目采购询比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喻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先生027-8362213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5
公告正文
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光伏日常养护项目采购询比公告
 
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光伏日常养护项目采购(以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工作计划,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询比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就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并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光伏日常养护项目采购(以下称“本项目”);
2、建设单位: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湖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和隧道;
4、项目概况:为保障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辖服务区光伏站点设备正常运行,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对2023年光伏日常养护项目进行询比。
二、询比范围
询比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辖186个光伏站点(光伏站点详见询比公告附件二光伏站点)的光伏设备维护(光伏设备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包号为GFDW-1。
三、供应商资格及相关要求
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询比公告附件一。
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将被否决。
四、服务要求
服务期:1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地点: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辖186个光伏站点(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服务要求:合格,所有服务、材料及设备均须遵守最新的国家标准(GB)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以及国际单位制(SI)标准。如采用合资或合作产品,还应遵守合作方国家标准,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应当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咨询电话027-83863807)。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 5月22日至2023年 5 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所报名合同包下载询比文件,并在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缴纳5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代理单位在开标后向供应商提供发票。未按规定从“华杰电子招投标客户端”下载询比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5 月25日10:00时,响应文件必须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之间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会议室(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0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hbjtsy.com/)、华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jztb.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与子期路交汇处湖北国展中心东塔28层
邮政编码:430050
联 系 人:喻先生
电    话:027-84880208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0楼
邮    编:430033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27-83622130
传    真:027-83600777
附件一: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合同包
资质等级要求
GFDW-1
同时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供应商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企业业绩要求
GFDW-1
近3年内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电力或机电设备设施施工、维修维护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
1、“近5年”是指 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合同包
企业信誉要求
GFDW-1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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