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南片区)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南片区)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25.0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03-440103-04-05-141452
预算金额125.08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工020-8140329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粤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南片区)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103-04-05-141452
投资项目名称 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南片区)
招标项目名称 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南片区)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标段(包)名称 老旧小区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荔湾南片区)勘察及初步设计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南片区
资金来源 由荔湾区财政及供水企业共同分担 资金来源构成 由荔湾区财政及供水企业共同分担,区财政承担 80%,供水企业承担 2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南片区,共用用水设施完成改造约4750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监控总表前新建DN50-DN100居民楼供水接驳管约317米。监控总表后新建DN20-150埋地管约4935米,新建DN20-DN100明敷管约88476米。
招标内容 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管线探测、岩土工程勘察、建筑平面测绘等)、方案修改、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树木保护专章、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
工期(交货期) 勘察成果文件:设计方案确定后20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初步设计批复后20天内完成详细勘察; 设计方案: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的 20天内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成果及编制完成概算并送相关部门评审(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25.0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国内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和(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注:1)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和(2)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组成单位人数不得超过2 家。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其它要求 3.3.1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3.2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3.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香港专业人士,或市政(给水排水)(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8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3.5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3.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香港专业人士,或市政(给水排水)(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8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9日 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9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9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 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大墩120号
招标人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 020-81978573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粤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国贸中心四街40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18666551627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 020-8140329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交易集团企业库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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