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临6号房屋出租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临6号房屋出租
项目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临6号房屋出租 | 项目编号 | GL2023BJ10009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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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北京双益达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
出租方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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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9703200元/年 | 出租面积 | 25870平方米 | |
租赁期 | 5年 | 房屋出租用途 | 日常办公; 库房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年07月24日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23年07月28日 |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房莉 / 联系电话:010-66295667 | 部门负责人:刘昕 / 联系电话:010-66295769 |
- 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 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披露信息
- 项目图片
- 项目附件
一、出租方及出租房屋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北京双益达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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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集团/主管部门 |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
出租方联系人 | 郭先生 | |||
出租方联系电话 | 13811935856 |
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 所在地区 | 北京市市辖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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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位置 | 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临6号 | |||
房屋使用现状 | 空置 | |||
建筑面积 | 25870平方米 | |||
房屋用途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 | 否 |
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决策类型 | 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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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
租金估价情况 | 估价单位名称 | 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租金估价 | 仓储 1元/平方米/天 办公 1.5元/平方米/天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意向承租方在北交所报名时,需提交该标的物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的《踏勘确认书》及盖章版承诺书,详见项目附件。 2、踏勘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期内工作日9:00-12:00,13:30-17:00,项目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13811935856。 |
二、出租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出租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9703200元/年 | 拟征集承租方个数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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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挂牌价补充说明 | ||||
拟出租面积(平方米) | 25870 | 租赁期 | 5年 | |
起租日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免租期 | 无 | |
租金调整方式 | 每2年涨幅3% | |||
租金及押金支付要求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承租方需承担费用 | 水;电;气;热;物业费 均由承租方承担。 | |||
房产使用用途要求 | 日常办公; 库房 | 是否允许装修改造 | 现状出租,承租方在签订合同且合同生效后,方可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内部装修,装修方案经出租方及第三方物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合同到期后,装修改造投入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须按规定报批消防等手续,直至报审通过为止,并在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过程中需自行协调城管、消防、安监等部门,依法合规、确保安全,因装修引发的影响或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后,在投入使用前应向消防部门申报安全检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2.承租方承租房屋的用途需符合最新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的要求。3.本项目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收取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含)以下部分,收取8‰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万至1000万(含)部分,收取7‰服务费;年平均租金1000万至5000万(含)部分,收取6‰服务费;年平均租金5000万以上部分,收取5‰服务费。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北京市朝阳区工商登记且依法存续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注册年限不少于10年,营业范围需包含仓储服务、货运代理、普通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以上需同时满足,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承租方企业资信良好,近三年纳税信用级别均为B级或以上(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级别证明)。 3.意向承租方需具备北京市交通委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北京市交通委核发的证明)。 4.意向承租方需当前在北京市朝阳区具备至少3个同类仓储、物流类项目经营案例,总面积不少于20000平米(提供租赁协议、合作经营协议、委托运营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文件,使用用途需为仓储、物流、库房)。 5.意向承租方需具备良好的资金实力,提供挂牌公示期同一时点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提供银行证明)。 6.意向承租方无行政处罚、无失信信息记录 (以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为准)。 | |||
意向承租方其他承诺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950 | 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电汇;网上银行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返还承租方,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无息返还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
三、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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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四、项目图片
项目图片 |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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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附件
项目附件 | 附件: 承诺书.doc 附件: 踏勘确认书.docx 附件: 如何实名认证-企业用户.pdf 附件: 如何意向承租申请-房屋出租(企业用户)(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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