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3f125
预算金额6838.8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群英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海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451-8265174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HB2023F1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国际能源LNG调峰储备中心项目 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七台河亚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咨询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国际能源LNG调峰储备中心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江河园区A区华夏一统西侧,土储二期AB地块。
2.3建设规模:建设两个50000m3混凝土全容罐、装卸车、综合楼、化验楼、配电控制室、消防水、循环水系统等公用工程;液化装置、中间罐区、冷箱、预处理运输车队等。
2.4招标范围:初步设计、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包含基础监测)、造价咨询(清单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施工图审查、专项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可研报告编制、环评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其他相关专题及报告编制、项目报建手续及验收手续等。(相关的专题及报告编制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交接、维护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6838.84万元。
2.9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10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 资格后审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以下条件:
初步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
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施工图审查: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审查机构认定书。
专项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人员及其他要求: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一项专业负责人)
初步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动力)工程师资格;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监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监理其他人员: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须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23〕2号)有关规定,(提供人员配备承诺书)。
工程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
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专项咨询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3其他具体人数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为初步设计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不超过5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9时00分至2023年9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 年 10 月 9 日 9 时 00 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14798027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9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2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9.3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
9.4投标期间,投标企业(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负责人不得存在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home)。
9.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七台河市开发区(园区)发展建设管委会茄子河区园区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15946444400
招 标 人:七台河亚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爱民路与通达路之间湖东家园A-3栋1层107室
联 系 人:李群英
电    话:1874514709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海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华山路10号万达商务1号楼三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2651747、15545017187
电子邮件:15545017187@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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