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即S363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段工程施工二标段(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即S363新滩至香溪河大桥段工程施工二标段(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5.824km,共包含2条线路,主线起点秭归县屈原镇新滩,与屈原集镇至新滩公路对接,桩号 K5+835,向西沿江而上经白沱1#隧道(1565m)、白沱2#隧道(2687m)穿越山体,出隧道后在 K10+582 处下穿灵观台大桥,止于刘家坝香溪河大桥桥头接线南侧,与接线平交,桩号 K10+962,全长 5.127km;支线起于主线桩号 K10+622.307 处,起点桩号为ZK0+000,由南向北,在 K10+740 处与主线分离,后沿山体布线至香溪河大桥东岸引桥处,采用路基下穿引桥,后回头展线,沿山体布线至香溪河大桥东岸引桥北侧。止点与桥头接线平交,止点桩号为 ZK0+697.264,全长 697.264 米。
施工二标段概况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及交工验收工作,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项目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建设工期40个月(120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资质、业绩、财务、人员、信誉应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的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联合体总成员的家数不超过2家;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6)无公路工程隧道施工业绩的单位,不得承担本项目隧道施工部分。
3.3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 7月22日17时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8日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开标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yich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 系 人:宋剑飞
电 话:158724992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472号洪广宝座A座14
联系人:张朗、郭栋、谭莉
电话:13212728217
附件1: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上述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可提供①或②。业绩时间认定: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①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业绩, 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截屏(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陆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②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上述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二标段: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2022年12月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上传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分公司缴纳社保予以认可)。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秭归县屈原集镇对外交通安全通道(新滩至香溪河大桥)已由秭归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全长5.824km,共包含2条线路,主线起点秭归县屈原镇新滩,与屈原集镇至新滩公路对接,桩号 K5+835,向西沿江而上经白沱1#隧道(1565m)、白沱2#隧道(2687m)穿越山体,出隧道后在 K10+582 处下穿灵观台大桥,止于刘家坝香溪河大桥桥头接线南侧,与接线平交,桩号 K10+962,全长 5.127km;支线起于主线桩号 K10+622.307 处,起点桩号为ZK0+000,由南向北,在 K10+740 处与主线分离,后沿山体布线至香溪河大桥东岸引桥处,采用路基下穿引桥,后回头展线,沿山体布线至香溪河大桥东岸引桥北侧。止点与桥头接线平交,止点桩号为 ZK0+697.264,全长 697.264 米。
施工二标段概况
标段号 | 桩号起止 | 公路等级标准 | 路线 |
二标段 | K7+526-ZK0+697.264 | 二级公路标准 | 路线全长4133.264米(主线3436米,支线697.264米),其中含白沱2#隧道(2687m)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二标段,招标内容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及交工验收工作,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项目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建设工期40个月(1200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资质、业绩、财务、人员、信誉应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的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且联合体总成员的家数不超过2家;
(2)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6)无公路工程隧道施工业绩的单位,不得承担本项目隧道施工部分。
3.3投标人可同时对本次招标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 7月22日17时30分。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无。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8日9时0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同开标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会
7.1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实体CA 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yich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秭归县屈乡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 系 人:宋剑飞
电 话:1587249927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472号洪广宝座A座14
联系人:张朗、郭栋、谭莉
电话:13212728217
附件1: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号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二标段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号 | 财 务 要 求 |
二标段 | 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完整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且连续三年(2020 年~2022年)均为盈利; |
注: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上述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业绩要求 |
二标段 | 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天)至少完成过1个公路工程隧道施工业绩。 |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可提供①或②。业绩时间认定: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①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审核通过的业绩, 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截屏(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陆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截屏资料的内容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或技术指标,且截图资料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②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发包人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号 | 信 誉 要 求 |
二标段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中均未被列为D级,且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2021年度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也未被列为D级。(提供查询截图)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提供查询截图)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提供查询截图) (3)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提供查询截图) (4)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http://xypt.hbggzyfwpt.cn/html/mh/index.html)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均需提供上述材料。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工程师最低要求)
二标段: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
项目总工 | 1 | 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2 | 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证书。 |
注:1、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资格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2022年12月以来任意三个月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上传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辩;分公司缴纳社保予以认可)。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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