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游轮中心黄柏河湾区生态建设项目设计及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14 07: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三峡游轮中心黄柏河湾区生态建设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9-420500-04-01-45652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就本项目设计及一标段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三峡游轮中心黄柏河湾区生态建设项目设计及一标段施工
2、工程概况:三峡游轮中心黄柏河湾区生态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三峡游轮中心湾区临黄柏河沿线生态绿化带,整体沿线4.3公里。
3、项目建设地点:北至夷陵区黄柏河大桥,南至西陵区长江溪桥,中部由夜明珠将军岩段道路相连接。
4、招标范围:三峡游轮中心黄柏河湾区生态建设项目设计、一标段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设计、采购、一标段施工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其中:
(1)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内容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三峡游轮中心黄柏河湾区生态建设项目所有建设范围内的总体概念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分阶段实施)、初步设计及概算(分阶段实施)、施工图设计(分阶段实施)、景观带1-3段岸线修复设计及可研报告、涉河方案(含评审)及防洪影响评价等第三方咨询报告及后续相关设计服务等,达到施工要求,同时应在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发包人控制目标。
(2)一标段施工招标范围:三峡游轮中心黄柏河湾区生态建设项目按地理划分为7段景观带,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景观带1段及景观带2段范围,范围为黄柏河桥至游艇俱乐部的东侧,项目总长度约820米。施工用地面积约23000㎡,建设内容拟为园林绿化、景观道路、人行栈桥、污水管网迁改、景观挡墙及绿化铺装等,具体建设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5、设计、施工总工期要求:工程设计工期:总体概念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日起5日历天交付经招标人确认的成果;方案设计(分阶段实施)自招标人下达本阶段设计任务书起15日历天交付经招标人确认的成果,初步设计及概算(分阶段实施)自方案成果确认后且招标人下达本阶段设计任务书起15日历天出具最终成果,施工图设计(分阶段实施)自初设成果确认后且招标人下达本阶段设计任务书起20日历天内交付经施工图审查后的最终成果;景观带1-3段岸线修复设计施工图及可研报告等第三方咨询报告自招标人下达本阶段设计任务书起20日历天内交付经招标人确认的成果。施工工期180日历天,绿化工程养护期2年(成活养护3个月,保存养护21个月)。
6、质量目标: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等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与各方均需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总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设计方的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1)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专职安全员以下两种情况均可:①其中一人必须具有综合类(C3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C1证)或土建(C2证)或综合(C3证)。②其中一人具有负责土建(C2证),另外一人具有机械安全管理(C1证);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施工员、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部分关键岗位人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均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的岗位证书)。(上传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补充说明:(1)投标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的人员);(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人员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连续三个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3.8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从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查询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信息,以开标现场公开查询的诚信专项等级为准(企业诚信专项等级从“诚信信息公开栏”的“信用等级公示台”中查询)。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信用等级认定为A级。
3.9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 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 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 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 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 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的截图)。
3.10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方)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总承包或EPC项目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为EPC业绩,投标人独立承担的施工费用须满足30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业绩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须提供施工合同或EPC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如有)等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的资料应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3.11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参与各方均须满足)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工程投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牵头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e、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4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项目各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
七.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合同签订:本工程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洽谈并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2月14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交通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网》,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交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路65号
联 系 人:陈雨柔
联系电话:0717-621295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 168-6 号(万达广场 B 座 1716 室)
联 系 人:吴翠丽
联系电话:0717-648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