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东区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答疑纪要
金额
1045.0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8-440113-04-01-951891
预算金额1045.08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东区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东区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性质 澄清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8-440113-04-01-951891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东区综合楼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东区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标段(包)名称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东区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公告性质

澄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东区

资金来源

由财政资金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由财政资金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东区综合楼一栋,地上建筑面积3289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4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336平方米,本项目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四等水准测量。建设内容包括:教室、专业教学实训用房、教师教研办公用房、室内体育用房、食堂、大学生活动用房、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车库及人防、入口平台。

招标内容

本答疑纪要主要是招标人对本次招标中各投标单位答疑提出问题进行答复及招标文件澄清。若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相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一、投标人问题
1、请提供项目挂网文件《项目建议书(评估修改稿)》P50页中的修规总平面图(含现状地形及标高)(详见下图1)CAD电子文件






















答:详见本次答疑附件《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2、请提供挂网文件《项目建议书(评估修改稿)》P38页中的学校用地总体情况图(详见图2)CAD电子文件














答:学校用地总体情况可见补充公告及答疑有关附件,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本图无CAD文件。
3、请提供本项目建设用地红线CAD电子文件。
答:详见补充公告中《控规调整拟新增建筑总平面图--大致红线范围》。
4、请提供本项目场址内树木苗木分布图
答:现无,需中标单位编制《树木保护专章》。
5、请提供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答:项目尚未开展相关工作。
6、请提供本项目一期修详规cad文件,竣工图纸等
答:项目无分期,项目修详规cad文件详见本次答疑附件《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7、资信业绩部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的,得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 疑问: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高级工程师是什么专业的?
答: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无对专业限制。


二、补充公告修改
条款号:附件1:商务技术综合评分表(商务部分)人员实力 项目负责人
原文: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
现文: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


备注:1、本项目答疑纪要附件《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请投标人自行在本答疑纪要附件处下载。
2、原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答疑纪要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本项目具体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收标与信息录入时间、开技术经济标时间及场地安排等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单位: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日 期:2024年09月04日

工期(交货期)

0

最高投标限价(元)

104508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5.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为评审依据。) 5.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5.2.1、5.2.2资质证书: 5.2.1工程勘察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5.2.2工程设计资质(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 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5.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5.1条、第5.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招标公告第5.1条、第5.2.2条要求)的国内投标人进行合作设计。(需提供合作设计协议书。) 5.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 5.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
投标人业绩要求:资格审查无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8-25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20 08:45: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9-20 08:45: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现场或网上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9-20 08:45:0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中路394号

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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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1739945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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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建工大厦2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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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020-61101333-2401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3

发布责任人

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工期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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