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费县朱田镇服装产业园收回资金项目(四亩地、兴隆村)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2.1 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费县朱田镇服装产业园收回资金项目(四亩地、兴隆村),主要内容为道路硬化等工程,控制价为:738952.64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费县朱田镇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项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时,过时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ggzyjy.linyi.gov.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 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 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12月26日14:00时,过时作废。 5.2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26日14:00时 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系统。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jy.linyi.gov.cn)“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费县朱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廉主任 联系方式:13375492070 7.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5529567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