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计量校准询比采购公告(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青海省
发布时间
2023/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16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海芳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吉霞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8
公告正文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计量校准询比采
购公告(变更)
(招标编号: 采购编号:2023-166)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
O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仪器设备及玻璃器皿长期没
有计量校准,为保证数据的准确和可靠性,需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玻璃器皿进行常规化计量
校准检测工作,以达到实验室仪器设备性能的统一量化标准,同时确保仪器设备参数的最大
允许误差符合国家标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研究院分析检测中心)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符合本次询比采购项目要求,且须
获得国家认可的CNAS认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响应文件中附经审计的近两年
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备查。如果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
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发出询比采购文件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违
法违纪问题被国家和青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限制参加采购工作情形的具有良好的
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计量师职
业资格证书。须具备本企业有效的2022年1月至今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险
cs
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该
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5)其他要求:
1)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具备本企业有效的2022年1月至今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以社
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或由劳动部门盖章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表格为准,法人授权委托
代理人在该供应商工作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工作以来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不同
单位,或者供应商的代理人为同一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
取消参加采购工作的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9日00时00分到2023年08月12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如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3年08月9日至2023年08月12
日将报名资料(有效期内并符合资质要求的营业执照、国家认可的CNAS认可证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至邮箱qhjsjzb@sina.com(邮箱注明:报
名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邮箱qhjsjzb@sina.com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8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
cs
联系人:黄海芳
电 话:0979-8148178
电子邮件:qhjsjzb@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金世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号
联系人: 李吉霞
电 话: 0979-8448240
电子邮件: qhjsjzb@sina.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双⑦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0110 (盖章)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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