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拟批准公示】南通苏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套电动工具和水平仪配件制造项目(重大变动)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2-320662-89-01-4946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年产600万套电动工具和水平仪配件制造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西宁村18组路东
建设单位:南通苏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张大庆(2014035310352013310101000176)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吕四港镇西宁村18组路东,企业租赁吕四港镇西宁村经济合作社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电动工具和水平仪配件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5333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0%。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电动工具300万套和水平仪配件300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102-320662-89-01-494630。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地埋式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用做农肥肥田,不得外排。生产废水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隔油+混凝沉淀+中和),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熔铝烟尘和压铸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水喷淋+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3#排气筒处理设施,抛光粉尘配建匹配的湿式除尘器,抛丸粉尘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布袋除尘+1#排气筒处理设施,喷塑粉尘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布袋除尘器+1#排气筒处理设施,固化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2#排气筒处理设施,注塑废气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风冷+二级活性炭吸附+2#排气筒处理设施,废气排放须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要求。
3.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按照南通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活性炭使用的通知》(通环办〔2023〕115号)要求及时进行活性炭“码上换”登记。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