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自动驾驶性能测试系统平台相关软硬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5.3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DWYGZ202303008
预算金额85.31万元
招标公司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招标联系人曹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佘小姐020-83523524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自动驾驶性能测试系统平台相关软硬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GDWYGZ20230300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清华珠三角研究院自动驾驶性能测试系统平台相关软硬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5.315 万元,招标人为清华珠三角研究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华珠三角研究院自动驾驶性能测试系统平台相关软硬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85.315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华珠三角研究院自动驾驶性能测试系统平台相关软硬件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华珠三角研究院自动驾驶性能测试系统平台相关软硬件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
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报价人资格
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
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15日09时30分到2023年06月2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线上,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清华珠三角研究院312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清华珠三角研究院312 会议室
七、其他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自动驾驶性能测试系统平台相关软硬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之三尚峰国际2610)获取采购文
件,并于2023年6月27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WYGZ202303008
2.项目名称:清华珠三角研究院自动驾驶性能测试系统平台相关软硬件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85.315 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自动驾驶性能测试系统平台相关软硬件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① 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预算金额(万元)服务期
1自动驾驶性能测试系统平台相关软硬件采购 85.315万元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
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完毕
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② 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③ 本项目不允许外包或分包。
(4)其他: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完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
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
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报价人资格
声明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
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不得
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报价人资格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
日除外),售后不退。
2.地点: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 374号之三尚峰国
际2610)
3.方式:现场报名(未能现场报名的投标单位,可发送资料至邮箱1312877084@qq.com,
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线上报名)。
4.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清华珠三角研究院312 会议室(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5分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清华珠三角研究院31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
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获得总公司响应授权的分公司,可以提供响应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
3.已购买文件的报价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
联系人:曹小姐
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之三尚峰国际2610
联系方式:020-835235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佘小姐
电话:020-83523524、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F栋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131287708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文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号之三尚峰国际2610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131287708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6
2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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