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民福安置基地三期)公变抄表到户工程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娄经财采计[2023]0012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娄经财采计[2023]001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福安置基地三期)公变抄表到户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3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中“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中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按第一章 磋商邀请公告 第三条
第二章第11.1款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按第一章 磋商邀请公告 第四条  
第二章第11.2款
磋商文件的获取
按第一章 磋商邀请公告 第四条  
第二章第11.5款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按第一章 磋商邀请公告 第五条

现更改为: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按第一章 磋商邀请公告 第四条
第二章第11.1款
提供磋商文件期限
按第一章 磋商邀请公告 第五条  
第二章第11.2款
磋商文件的获取
按第一章 磋商邀请公告 第五条  
第二章第11.5款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按第一章 磋商邀请公告 第六条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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