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兴城市围屏满族乡陈粮村村民委员会村部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5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NHJ-2022-010
项目名称:兴城市围屏满族乡陈粮村村民委员会村部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96152元
最高限价:996152元
采购需求:新建村部一处,二层建筑,建筑面积487.42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8月15日(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日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时间: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 2022年5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时间:2022年5月1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城市政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7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
(4)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B证(有效期内)。
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材料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lnhj0429@163.com, 发送时请注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兴城市围屏满族乡陈粮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兴城市围屏满族乡陈粮村
联系方式:15804901658
名 称: 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兴城市中和瑞府12-4楼C室
联系方式: 0429-5123678
邮箱地址:lnhj0429@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兴城银丰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锦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740943000004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聪
电 话: 0429-512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