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号住院楼热水供应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78.7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8.7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霞0871-631395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3号住院楼热水供应系统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3号住院楼热水供应系统改造工程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787868.41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8-14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2-2114087)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州(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某部 | 经办人: | 王助理 |
办公电话: | 1573612326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朱霞 |
办公电话: | 0871-63139599 | 移动电话: | 15808763287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400372001001 |
标段名称: | 3号住院楼热水供应系统改造工程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21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03 09:30 |
开标地点: | 州本级4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8.78684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水系统改造整体施工,主要包含太阳能、空气能热水器及水泵、管材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云南省大理市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业绩内容、金额的,还须由原建设单位出具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内容、金额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内容、金额的,还须由原建设单位出具关于业绩内容、金额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其他: |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3.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4.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成立不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基本开户行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申明并加盖公章;2022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须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 5.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6.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截图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7.投标人须提供无不良“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承诺书。(根据(云劳监局[2018]7号)规定,若存在不良记录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 8.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9.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12.投标人在参加军队组织的采购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各投标人及时进行注册登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功登记备案的截图。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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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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