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亦科创园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庞生1353578446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小姐0757-822588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西亦科创园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西亦科创园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青柯村西亦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西亦科创园工程,包括西亦科创园1#楼、西亦科创园2#楼共2座楼,其中西亦科创园1#楼基底面积约为5083.94㎡,建筑面积约为34079.94㎡;西亦科创园2#楼基地面积约为3748.69㎡,建筑面积约为3748.69㎡;项目基底总面积约为8832.63㎡,总建筑面积约为37828.63㎡。本次招标项目暂定总投资约9610万元,其中设计费用约为680915.34元。
2.3 设计周期:中标人收到招标人的指示后立即安排相应专业人员进行方案设计,并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要求8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经采购人确认后20个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经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成交人提供全套施工图设计电子文件及三套蓝图。
2.4 本招标工程招标内容、规模:
2.4.1本工程招标范围:西亦科创园工程设计。具体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各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现场服务、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竣工验收及相关服务等工作;最终以设计任务书及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2.5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因项目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设计费单价最高限价为18元/㎡)
2.6 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的设计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的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设计对应资质类别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投标人提供的截图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4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招标文件在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投标人以现金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不须携带任何证明材料。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258808      联系人:陈小姐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现金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3年08月18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08月24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 元。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原件请单独递交,不要求密封于投标文件资料中,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青柯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张槎街道青柯村各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青柯村西亦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 系 人:庞生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535784468
电    话:0757-82282160
传    真:/
传    真:0757-82132609

                                              
2023年 0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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