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外宣办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土地文物勘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6-1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外宣办
招标联系人李锋玲132621991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卓1333384269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土地文物勘探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3-06-1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土地文物勘探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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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土地文物勘探项目,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接采购人通知,对平原新区内对未开发或未探明地段(依据宗地图)进行考古文物勘探,并出具相关报告; 5.2服务要求:文物勘探成果要执行文物勘探有关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规范,提供文物勘探报告并经文物主管部门验收备案; 5.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后签下一年合同; 5.4服务标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包段划分:本项目2个包,平原示范区新107国道以东为1包,平原示范区新107国道以西为2包,供应商可投两个包段只能中一个包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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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勘探资质证书; 3.2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标时参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4)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供应商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6月20日 至 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59,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7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专区:(1)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具体事宜请查阅《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流程》、《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2)“远程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3.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财政局:0373-7553110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外宣办:0373-7553344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外宣办 | ||||||||||||||||||||||
地址:平原示范区丽江路华山路西南角 | ||||||||||||||||||||||
联系人:李锋玲 | ||||||||||||||||||||||
联系方式:1326219919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3室 | ||||||||||||||||||||||
联系人:王卓 | ||||||||||||||||||||||
联系方式:1333384269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卓 | ||||||||||||||||||||||
联系方式:13333842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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