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大永明关于智能双录系统新增保全双录功能项目的采购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0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我司“关于智能双录系统新增保全双录功能项目的采购申请项目”已由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邀请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江苏分公司自2019年10月1日起,根据江苏银保监《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2019】101号)》的文件要求,需对人身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向自然人销售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时,实施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根据江苏行协《“双录”培训会议会议纪要》内容,其中对于涉及保全业务时,要求若是新增产品规则视同新售,需要进行“双录”;对含“保证续保条款”的一年期人身保险产品,需“双录”。 目前江苏分公司保全双录功能暂时使用的投保双录功能进行,但该功能操作受限且双录话术与保全双录有所区别,且与个险核心系统无对接功能。 随着各地监管局对可回溯管理要求日益趋严,为保证各地分公司完成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工作,申请对个险核心业务系统,智能双录系统增加保全双录功能的系统开发及设置。 
采购内容:
在公司智能双录平台中增加保全双录功能,建立保全双录信息匹配功能,支持多角色权限管理及应用,支持保全双录功能的拓展,建立保全质检管理功能,为基层双录管理提供更便捷完善系统功能和数据支持,提升双录管理的系统支持程度及风险控制能力。 
3、应答人资格及项目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方须具备以下要求:
(1)必须为独立法人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此项采购活动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足够的财力和资金,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经营状况、商业信誉、资信良好;
(4)未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
(5)具有保险行业销售行为可回溯(即双录)的实施及运维管理的案例; 
4、应答人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并具备上述基本要求的报名供应商,可于2023年08月30日至2023年09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应答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需盖章扫描并同时提供Word版)及项目报名要求的其他辅助文件电子版扫描件(电子文件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发送至:rui.shi@sleb.cn;项目报名联系人:石蕊;联系电话:59128138;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邀请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供应商联系人邮箱。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单位被责令停业的;
(2)应答单位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应答单位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应答单位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诉讼问题的;
(5)应答单位报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项目相关人员私下接洽,一经发现,报名无效且否决其应答。
6、费用承担
应答人准备和参加应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7、保密
(1)参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推荐人及应答人应对报名信息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推荐人信息影响项目及评审相关人员。
8、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询价及应答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9、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特此公告
                                                        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附件:附件1.2-供应商信息表.xls
附件1.1-项目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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