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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兴路(南环大道—塘明路)市政工程—(南环大道—东明大道)段涉水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通兴路(南环大道—塘明路)市政工程—(南环大道—东明大道)段涉水安全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通兴路(南环大道-宝山路)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实施范围起于南环大道,止于东明大道,全长约2.3公里,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公里/小时,路幅宽40-60米,双向六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安装工程、交通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项目总投资暂按12600万测算。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审查意见,项目实施范围与水库蓝线重叠 798.16平方米,须开展涉水安全评估并取得水务部门书面同意意见。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包括涉水评价资料收集、现场调查、专家评审、审批报建、技术分析以及评价报告编制等。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8-14 11:00至2024-08-19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固定报价 | 暂定价 136530 元 | |||||
7 | 结算方式: | 安全评估费用根据《广东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南(第二轮征求意见稿)》以最终概算批复投资额为计算基数计取并下浮40%,最高限价不超过49.8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水利水电,服务范围包含评估咨询(须截图证明),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水利水电专业)丙级资信证书。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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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 gwsqqgleb@szgm.gov.cn 政务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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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5-88212511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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