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渝东水务2024年过一硫酸氢钾复合杀菌剂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03/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畅13896264537
公告正文

渝东水务2024年过一硫酸氢钾复合杀菌剂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渝东水务2024年过一硫酸氢钾复合杀菌剂采购(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比选范围

2.1、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质量标准

使用单位

比选数量(kg)

过一硫酸氢

钾复合杀菌

无国标

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明镜滩厂)

500

重庆市万州区万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1500

重庆市开州区排水有限公司

100

重庆市云阳排水有限公司

500

重庆市奉节排水有限公司

0

重庆市巫溪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500

重庆市巫山排水有限公司

400

重庆市城口县城环排水有限公司

0

重庆市忠县排水有限公司

6000

重庆市梁平排水有限公司

100

重庆市万州区镇级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00

合计

10000

注:1在本次比选供货有效期内,供货量已达到本次采购总数量时,比选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终止供货或继续供货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按比选人要求执行;若比选人要求终止供货的,则供货有效期自比选人发出终止供货通知之日提前届满;若比选人要求继续供货的,则投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和比选人要求继续供货。

2若比选人所属某一公司的供货量达到该公司的采购暂定数量时,可以由其他供货量未达到采购数量的公司进行调配。

2.2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采购数量为暂定量,单次送货量不固定,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比选人书面确认并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2.5供货期:1年(预计2024年5月-2025年4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比选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还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2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需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

注:生产企业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3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4 提供的投标产品须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2、过一硫酸氢钾复合杀菌剂技术要求各项指标(提供承诺书及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由投标人委托的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一份)

3.5投标人须承诺甲方在支付货款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章)

3.6投标人应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承诺质保期内无偿提供售后技术支持,根据现场需求,接到比选人通知后,中标人自有技术人员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7 投标人必须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供货,提供“自接比选人通知之时起,供货到达比选人指定的使用现场不超过24小时”的承诺书(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提供库房彩色照片);

3.8 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章)。

3.9 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0 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年累计投标产品销售量达到7吨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销售合同,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加盖公章的销量证明,原件备查。)。

3.11 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3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3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3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4 3 6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800 /份标书费(建议扫码方式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 3 11 10 00 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 3 11 09 30 分至 10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3 11 10 00 分(北京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渝东水务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万州区石柱坪8号

联系人:陈老师

话:1888377196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联系人:崔畅

话:13896264537

平台咨询电话:023-67453670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