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吉安县]凤安佳苑21#120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金额
1.3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y24jx08012801
预算金额1.37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JY24JX08012801
项目名称: 凤安佳苑21#120号商铺三年租赁权
标的名称: 凤安佳苑21#120号商铺三年租赁权,挂牌价13,780.00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07月18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年08月01日  
延期处理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简介: 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凤安佳苑21#120号商铺三年租赁权网上竞价转让项目,定于2024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竞价,标的位于吉安县城凤凰镇兴旺路凤安佳苑,三年租赁经营权总价13780元。(经营期限:2024年8月至2027年8月)
重要信息披露: 1、买受人必须在公告期内从本人账户转出交易服务费。
2、买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满后到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
3、在约定期限内未按时付清所有款项或未按时签订协议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标的物收回另行转让,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征信记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主体(责任人)的。注:放弃受让人资格的竞买人在本次竞价中将取消竞买资格。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详见信息披露附件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日17时止。
报名地点: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联系方式: 1、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吉安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郭女士0796-8410595
3、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分中心:刘女士0796-844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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