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23-g3-00095-cgzx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梧州学院
招标联系人吴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刘小姐0774-382535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梧州学院2023-2025年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4日 09点29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3-G3-00095-CGZX
项目名称:梧州学院2023-2025年安保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990.2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梧州学院2023-2025年安保服务外包项目合同期为3年,每年实际投入安保人员78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常规护校队62名,应急处突分队队员12名。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区域范围
学校主校区、北校区、东校区、鹤山洲教工宿舍、光华生活区(含光华学生宿舍、公租房、留学生公寓)、以及旦冲实验室等学校范围内的全部公共区域及建筑物。
2.工作职责
(1)依照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在中标后向采购人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政治安全、治安安全(治安、交通、消防)、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等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保障校园安全稳定。
(2)学校安保服务工作主要包括:24 小时门卫值勤、警卫、巡逻、重点场所守护及大型活动与会务工作的安全保障,校内临时性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做好校内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打击校园内部与周边的违法犯罪活动。
(3)服务方式
学校安保服务方式是中标人派出管理人员、常规护校队和应急处突分队,并组织上述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区域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3.各岗位主要职责要求
(1)管理岗职责
① 按照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建设的原则抓好队伍建设。
② 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制度及方案预案,并监督实施。
③ 严格落实管理部门的要求,抓好服务质量建设。
④ 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2)警卫岗及执勤岗职责
① 负责全校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消防突击、应急救援(如大型集会、火灾、地震、事故、暴恐等),防范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如防破坏、防事故、反暴恐等)。
② 加强执勤点的检查巡逻,对外来人员要主动上前查问,并做好登记,禁止无预约或未经同意的来访人员进入执勤区域。
③ 熟悉警卫岗区域的主要设施及消防设备,落实防火及消防设施检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做出妥善处理。
④ 定期或不定期对警卫岗区域进行巡逻巡查。
⑤ 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3)门岗职责
① 做好值班电话的接警和记录工作,对于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安全案(事)件,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并做好协调、协助工作。
② 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和出入证管理制度,防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校园,特别是商品推销、废品收购、捡拾垃圾、精神异常、行为可疑的人员。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学校的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③ 做好大件物品、贵重物品、学生行李离校的证明材料查验工作。
④ 做好超时夜归学生的登记工作。
⑤ 学校重要客人进出校门,必须立正敬礼。接待来访人员有问必答,热情大方。
⑥ 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4)巡逻岗职责
① 按照保卫处规划的路线进行巡逻,并做好登记。
② 巡逻间隔时间不超过2小时。
③ 对工作区域内的治安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④ 及时处置校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
⑤ 完成保卫处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4.岗位及保安人员配置要求
根据学校当前需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拟投入安保人员共78名,其中拟投入管理人员4 名,拟投入常规护校队62名,拟投入应急处突分队12名。具体岗位需求及拟投入人员配置如下: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人)
班次要求
岗位类型
1
管理人员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常规
2
南门
8
三班倒,24小时至少2人在岗
常规
3
西南门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常规
4
光华学生宿舍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常规
5
体育馆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规
6
旦冲实验室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规
7
光华生活区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常规
8
东区教工宿舍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常规
9
鹤山洲教工宿舍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常规
10
图书馆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常规
11
东大门
6
每天7:00-23:00至少2人在岗;23:00—次日7:00 至少1人在岗
常规
12
北校区警卫岗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常规
13
东1门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常规
14
明理楼八楼警卫岗
4
1.工作日7:00—23:00双人在岗;23:00—次日7:00 1人在岗警卫
2.周末及节假日24小时1人在岗
常规
15
A5路口岗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常规
16
校区巡逻岗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应急
17
治安监控岗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应急
18
消防监控岗
4
三班倒,24小时至少1人在岗
应急
合计
78人

5.项目管理要求
(1)人员素质要求
① 保安人员应知法、懂法、守法,依法办事,必须严格遵守保安从业规范,模范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② 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所有安保人员必须持有《保安员证》,新入职的必须在入职后6个月内取得《保安员证》)(特殊情况需书面向保卫处说明);《保安员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须将复印件交保卫处备案,签订合同后提供原件复核;所有安保人员上岗前必须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将复印件交保卫处备案。
③ 保安人员须身体健康、无重大身体缺陷或疾病。上岗前须向采购人提供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的体检报告和心理测试报告。
④ 常规护校大队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⑤ 消防监控岗应急队员须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四级及以上)。
⑥ 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岗前培训(如保安、消防等培训);熟知学校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⑦ 合同履行过程中且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以上人员,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保安队伍建设与管理要求
① 中标人负责提供进驻安保人员(含管理人员、常规护校队、应急处突分队)值勤所需的警械装备(对讲机、执勤记录仪、防暴头盔、防割手套、防刺服、防暴钢叉、盾牌、胡椒喷雾)、服装及雨具以及常用办公耗材等。每个岗位就以上装备必须配备齐全(至少各一套)。
② 从学校安全实际出发,每季度必须组织开展一次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
③ 应急处突分队全部队员24小时备勤,如有突发紧急事件,接到通知3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校内当班的队员3分钟内必须到达事发点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④ 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训练、考核等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案预案;配备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日常保安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⑤ 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安保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连续性,一是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合同签订满6个月至合同期满轮换岗保安人数不得超过合同规定人数的20%,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二是安保队伍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保卫处,其他队员更换要提前三天告知保卫处,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⑥ 负责为每位从业人员缴纳法律规定的各类保险及其他费用。所有校卫队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劳动事故、行为不当事故等均由中标公司负责,与学校无关。
⑦ 保安招聘、入职、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必须报学校保卫处备案。
(3)工作质量要求
① 根据行业服务标准与梧州学院规定要求,在采购人保卫处指导下,独立运作,每学期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保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按采购人的实际要求配合采购人开展各类应急演练。
② 每周向学校保卫处负责人书面汇报一次校园安保情况,重大情况须10分钟内报告。
③ 依法办事,严格管理,文明值勤,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
④ 做好详细的执勤记录,原始台帐保存完好,以备核查。
⑤ 要加强对保安业务的管理,确保保安在校园内无违规事件发生。
⑥ 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全年考核合格。
⑦ 由梧州学院及校内各单位(部门)主办或承办的大型活动,如“双选会”、文艺晚会、毕业典礼、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新生开学典礼及军训、运动会、上级领导到校考察等各类大型活动,中标人必须按学校保卫处的要求增派安保队员做好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除当班以外的队员,最高可要求增派25人,具体人数由学校保卫处根据活动确定,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且不得向学校索要任何费用。其他的外来单位借用梧州学院场地举办的大型活动,需中标人增派安保队员的,具体人数和金额由中标人和活动主办单位商定。)
⑧ 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以及采购人有关规定,在维护安全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必须文明履行职责并保持服装整洁,维护采购人的形象,不得侵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进驻要求
中标人须于中标或成交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并于合同生效当日进驻。
6.采购人的权利义务
(1)中标人每月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排班表,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保安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考核。
(2)采购人因工作需要或紧急情况需要调动中标人人员时,有直接管理、设置和调动中标人人员的权力。
(3)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更换不符合本项目要求人员或不服从管理、违纪以及有心理问题等原因不适合继续工作的安保人员。
(4)因采购人举办重大活动需要临时增加安保力量的,有权要求中标人临时增派适量安保人员,不另行支付服务费用。
(5)支持和配合中标人履行职责的义务。
(6)对校区内各重点要害部位采取治安技防措施,依照有关标准配置治安监控、消防器材。
(7)督促中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以及国家用工制度与规定。
7.中标人的权利义务
(1)依照采购人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制定相应的保安工作制度,并具体实施。
(2)按照采购人拟定的岗位和要求派出管理人员和安保人员负责管理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3)中标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以及采购人有关规定,在维护安全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必须文明履行职责并保持服装整洁,维护采购人的形象,不得侵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对所管理区域内治安、消防以及交通等项目进行服务管理。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所管理区域治安秩序并主动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抢劫、抢夺、打架、斗殴,非法集会、上访、游行等。在本安全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处理并向辖区公安部门和采购人保卫处报告,维护好秩序,根据案情及时组织保安队员疏散人群,以及做好救助和调查工作。
(5)中标人的管理人员、保安人员的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工伤事故以及中标人在执勤或者进行其他活动时致人伤害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6)负责配备中标人人员工作所需的警械装备(对讲机、执勤记录仪、防暴头盔、防割手套、防刺服、防暴钢叉、盾牌、胡椒喷雾)、服装及雨具以及常用办公耗材等,要求各个岗位配齐以上装备(至少各一套)。
(7)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保安管理服务的办公用房(30平米内),中标人不得买卖,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办公用房抵押或者改作他用,相关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中标人不承担不属于中标人责任范围内的治安刑事案件、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采购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9)中标人必须保证每班上岗人数满员并且每月组织安保队员进行1次以上的业务训练。
(10)为确保安保队伍的相对稳定,中标人更换队员前需要事先向采购人主管部门说明情况,更换队长或一次更换3名以上队员时,必须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
(11)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安保人员的劳动报酬、福利、加班工资等劳动收益,并按照有关规定为安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费。
(12)赔偿因中标人责任造成采购人的财产损失。
(13)享有合法收取安保服务费用的权利,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有关内容对保安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迅速做出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正式书面通报给采购人,确保服务质量让采购人满意。
(14)履行投标书中对采购人的承诺。
7.违约责任及解除合同条款
采购人保卫处负责每月对中标人保安队伍进行考核,在工作中发现保安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违纪行为者,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扣减费用、解除合同处理,扣减金额从安保服务费中扣除:
不按采购人的岗位、人数、素质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常规护校队和应急处突分队的,每人次扣减1000元;造成影响及损失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责任。
不按承诺投入解放军、武警、消防退伍(役)人员的,每少1人,采购人有权从安保服务费中每次扣减1000元。
(3)值班期间有睡岗,未按规定着装、酗酒上岗等违反值班规定的,发现一次扣减500元。
(4)有违规收费现象,利用职权弄虚作假的,发现一次扣减1000元。
(5)各岗位未按合同要求配备装备的,发现一次扣减500元。
(6)不服从采购人保卫处管理的,每人次扣减1000元。
(7)值班人员在岗时不按规定检查离校物资出门证,导致学校及师生财物流失的,除照价赔偿外,每次扣减1000元。
(8)由于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责任;中标人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将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私自动用学校公私财物,并造成损失者,照价赔偿外,每次扣减1000元。
(10)中标人保安人员如有偷盗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中标人必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每次扣减1万元。
(11)中标人保安人员粗暴值勤,造成不良后果,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责任人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外,每人次扣减5000元。
(12)中标人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被发现有脱岗情况的,每人次扣减1000 元,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若造成重大损失的(5万元以上),每人次扣减2 万元。
(13)不履行岗位职责及要求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人次扣500元。
(14)其它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照以上作相应处理。
(15)扣减金额累计达到3万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且中标人保安服务进驻之日起36个月。
2.备案登记要求:中标人须于正式进驻采购人提供安保服务3个月之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在梧州公安机关规定的相关机构完成备案登记工作,并提供备案回执。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投标报价: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保安服务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招标范围内要求的保安服务所有应当由中标人作为用人单位支付给全体管理人员、常规护校队和应急处突分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法律规定支付的工资、保险费、日常加班费、校内大型活动安保加班费、夜班费、福利费、保安制服费、保安值勤设备费、劳保用品费、合理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4.付款方式:采购人保卫处每月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按月支付服务价款。每笔服务价款支付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开具每月相应的正规税务发票。
5.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因自身发展需要要求增加或减少岗位数和配备人数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
6.所有保安队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劳动事故、行为不当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7.乙方聘用相应岗位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不低于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着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同步浮动。
8.关于合同价是否调整的问题
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原则上不得调整,下列情形除外:
(1)学校因自身发展需要要求增加或减少岗位数和配备人数的,根据所增加或减少队员人数、类别(常规护校大队、应急处突分队),按照增减该类别队员对应的标准和实际使用月数据实核算增加或减小相应的金额。
(2)梧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缴纳标准调整的,全体队员(含常规护校大队、应急处突分队)按文件调整值调整。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政府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90.21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可从内容的完整性、针对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编制,包含但不限于:⑴服务区域保安管理措施;⑵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方案;⑶物资装备配备方案;⑷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承诺的其他服务措施以及合理化建议等。
合同履行期限:3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注:本项目(是)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不再执行价格评审的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持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4日 09点29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解密开启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中国政府采购网。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无。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4.其他注意事项 :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
(3)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5)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开标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解密完成或解密时限结束后,本中心开启投标文件;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梧州学院     
地址: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        
联系方式:吴老师 0774-58356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梧州市红岭大厦10楼            
联系方式:刘小姐0774-38253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   0774-583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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