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咸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2024年有害垃圾转运和贮存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2024-zb032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咸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029-3220600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世飞029-3328473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4年有害垃圾转运和贮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新华大厦1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2024-ZB032
项目名称:2024年有害垃圾转运和贮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有害垃圾转运):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合同包2(有害垃圾贮存):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有害垃圾转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16)《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
(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有害垃圾贮存)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有害垃圾转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运输车辆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磋商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11)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合同包2(有害垃圾贮存)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库,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磋商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11)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新华大厦15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新华大厦15楼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新华大厦15楼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备注包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址:咸阳市玉泉西路
联系方式:029-32206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新华大厦1508室
联系方式:029-33284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世飞
电话:18089118981
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9日
公告-有害垃圾转运和贮存.docx
采购需求.docx
2024年有害垃圾转运和贮存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新华大厦15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3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2024-ZB032
项目名称:2024年有害垃圾转运和贮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有害垃圾转运):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有害垃圾转运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0 | 3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合同包2(有害垃圾贮存):
合同包预算金额:4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有害垃圾贮存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0 | 48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有害垃圾转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0)《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16)《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
(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有害垃圾贮存)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有害垃圾转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运输车辆须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磋商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11)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合同包2(有害垃圾贮存)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库,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能力,并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磋商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许可证;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的纳税凭据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
(11)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20日
至 2024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新华大厦1508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新华大厦15楼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新华大厦15楼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备注包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咸阳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地址:咸阳市玉泉西路
联系方式:029-32206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新华大厦1508室
联系方式:029-33284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世飞
电话:18089118981
陕西优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9日
公告-有害垃圾转运和贮存.docx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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