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吉烟草法律咨询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mc2024-012-w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亚0994-258292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妍妍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昌吉烟草法律咨询机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JMC2024-012-W)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烟草法律咨询机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4.5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内容:聘请 2025-2027 年昌吉州烟草公司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详细服务要 求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烟草法律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烟草法律咨询机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主体,投标人为持 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颁布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 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 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24 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 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前 3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 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1)2024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 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 2024 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 2024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 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 章);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 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 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 记录,查询内容“行贿行为”,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公章);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 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不同律师事务所、分所合伙人或负责人的,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查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9、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 提供)
10、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 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11、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 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12、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 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 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13、若被评为成交供应商,应依法配合监委调查工作,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 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4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方式: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 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律师事务所主任身份证明书、律师事务所主任授权 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 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2、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二套在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 国际广场 K 座 2017 室。文件费:2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9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9 室
七、其他
一、项目编号:XJMC2024-012-W
二、项目名称:昌吉烟草法律咨询机构采购项目
三、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四、招标内容:聘请 2025-2027 年昌吉州烟草公司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详细服务要求见招 标文件)
五、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5 万元/年(大写:肆万伍仟元每年),合计 13.5 万元(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六、服务期:2025-2027 年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 力的主体,投标人为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颁布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 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扫 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024 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基本存款 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前 3 年(成立不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 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1)2024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完 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 2024 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本年度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 2024 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 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公 章);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 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 足 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 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 记录,查询内容“行贿行为”,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公章);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
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通 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不同律师事务所、分所合伙人或负责人的,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查询,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9、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烟草 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由招标人查询,投标人无需 提供)
10、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草系 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11、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 位,均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12、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拒 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库,禁入期限内禁止 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13、若被评为成交供应商,应依法配合监委调查工作,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 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七、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招标文件价格:200 元人民币,售后恕不退还。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1.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 起可开始发布。
3、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 章;2)律师事务所主任身份证明书、律师事务所主任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资格要求条款中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4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10:00 至 14:00,下午 15:30 至 19:30
线下获取方式: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二套在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7 室。文件费:200 元,售后不退。
十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30 前(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9 室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04 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9 室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绿洲北路 2 号
联系人:孙亚
联系方式:0994-2582922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7 室
联系人:高妍妍
联系方式:0994-2228090 181961684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烟草公司 地 址: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绿洲北路 2 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电 话:0994-25829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昌吉市建国西路 199 号和谐国际广场 K 座 2017 室 联 系 人: 高女士
电 话: 0994-2228090
电子邮件: 8715037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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