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示波器及电压探头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10/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示波器及电压探头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BXGD-202301-XJ0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项目编号:BXGD-202301-XJ01)采购人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获批准并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网上询价。
2.采购内容
*2.1本项目涉及的仪表技术规格参数应完全符合采购人技术质量及服务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且必须为原厂生产的全新、未拆封合格产品,不接受任何偏差。
2.2物料清单:
2.3付款账期:货到验收调试合格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财务系统挂账30天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2.4供货周期:14天。
2.5质保期:不少于36个月。
2.6交货地点及验收:
2.6.1交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四村456号(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2.6.2验收:由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组织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供应商必须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品牌的正式授权代理证明;
3.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和本次采购内容相吻合;
3.4具有良好的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运行正常;
3.5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应具有同类产品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3.6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7具有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信用要求:供应商及制造商未在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9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联系采购人获取相关资料。
5.询价响应
2023年10月27日9时00分开始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857994770@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BXGD-202301-XJ01+供应商名称”。
6.评审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不含)后另行通知;
6.2 开标方式: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6.3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四村456号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7.其他
7.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
7.2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thzb.crsc.cn/)、通购网(https://www.crscec.com/)同时发布。
7.3 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逾期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7.4询价须知详见附件1。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杰
联系电话:13581558267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附件1:
询价须知
一、技术、质量及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与本要求描述的仪器仪表品牌、型号和配件相符的产品。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在仪器仪表的使用过程中,如遇采购人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供应商有义务协助联系解决。
2、技术要求
2.1设备组成
设备为鼎阳SDS6000 Pro系列示波器,品牌是鼎阳,型号为SDS6104 H10 Pro和相应配套(解码选件(CAN FD,I2S,16路数字通道软件)、电流探头CP4050、16路逻辑探头、相位校准板DF2001A、STB板STB-3和电压探头DPB5150)。
*2.2技术参数要求
表1 示波器主机参数和相应软件配套要求
*代表重要指标要求,若不满足将取消投标资格。
2.3 技术资料
供应商应随合同设备提供完整技术资料原件一套,技术资料应当完整、正确、清晰。
3、质量要求
3.1 设备的交货检验及安装调试
供应商提供的仪表设备须经第三方检定验收,如检定不合格,供应商负责支付相应仪器的检定或校准费用。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仪表的安装和调试。
3.2 合同设备的验收
由双方共同对所到仪表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清点,供应商所提供的仪表主机及配件必须为原生产制造厂家当年生产的最新型号产品,且产品完全符合合同清单及包装清单的型号、数量等要求,内部均全新、完好无破损。如发现仪表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合同仪表设备有损坏,均由供应商在一周内负责解决。
4、服务要求
4.1 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不少于36个月,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书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由供应商免费负责维修,受损部件由供应商免费更换,维修或更换部件的保修期从维修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人为错误而导致损坏和消耗部件除外)
保修期:供应商提供仪表设备的终身保修,其中质保期内免费修理并无偿更换受损部件,质保期外仅收取更换配件及维修用材料费用,终身免收人工服务费。
供应商须保证投标仪表设备在北京有专业维修部,并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如仪表设备发生故障,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1小时内予以响应,如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指导采购人技术人员仍无法解决问题,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客户现场解决故障。
4.2 人员的培训
供应商工程技术售后人员须在现场向采购人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仪表设备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免费技术培训,并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的培训资料。
4.3 质量保证金
4.3.1 质量保证金金额
采购人收货验收后,中标合同价的10%将作为质量保证金。
4.3.2质量保证金退还方式
货物交付完成满1年且中标人不存在违约情形的,采购人无息退还。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安装费用、供货周期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本询价项目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
*4、询价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5、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6、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型号、质保期、供货周期等)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评审小组)依据最终排名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投标价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采购人有权重启采购。
7、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在询价结束15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以书面形式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9、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评审小组)的要求。
(2)采购人(评审小组)发现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10、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2)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选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选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选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12、供应商违约处理
(1)一次放弃询价成交资格的警告处理,两次放弃询价成交资格的暂停交易半年,其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2)参与询价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询价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内容,严格按照询价采购及内容进行报价。
(3)询价确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要求及采购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供货义务,违约一次,对其进行警告处理,违约两次,暂停交易半年,其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4)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询价过程中的承诺事项。当供货商出现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或供货不及时、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价格上涨等不能履约的情形时,采购人可以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暂停交易半年,并形成其不良履约记录,其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13、其他
监督部门:本询价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010-51214017、010-51214018,邮箱:BXJJJC@crsc.cn。
示波器及电压探头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BXGD-202301-XJ0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项目编号:BXGD-202301-XJ01)采购人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获批准并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网上询价。
2.采购内容
*2.1本项目涉及的仪表技术规格参数应完全符合采购人技术质量及服务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且必须为原厂生产的全新、未拆封合格产品,不接受任何偏差。
2.2物料清单: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示波器 | 鼎阳 SDS6104 H10 Pro | 台 | 1 | 技术质量及服务要求详见询价须知 |
2 | 示波器采集探头 | 电压探头 DPB5150 | 台 | 2 |
2.3付款账期:货到验收调试合格后收到供应商开具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财务系统挂账30天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2.4供货周期:14天。
2.5质保期:不少于36个月。
2.6交货地点及验收:
2.6.1交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四村456号(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2.6.2验收:由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组织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供应商必须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应提供品牌的正式授权代理证明;
3.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和本次采购内容相吻合;
3.4具有良好的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运行正常;
3.5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应具有同类产品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3.6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7具有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信用要求:供应商及制造商未在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10月29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联系采购人获取相关资料。
5.询价响应
2023年10月27日9时00分开始至2023年10月30日17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供应商在此时间段将报价响应文件发送至邮箱857994770@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BXGD-202301-XJ01+供应商名称”。
6.评审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不含)后另行通知;
6.2 开标方式:采用线上腾讯会议
6.3开标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四村456号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7.其他
7.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10月29日17时00分止。
7.2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thzb.crsc.cn/)、通购网(https://www.crscec.com/)同时发布。
7.3 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逾期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7.4询价须知详见附件1。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杰
联系电话:13581558267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附件1:
询价须知
一、技术、质量及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与本要求描述的仪器仪表品牌、型号和配件相符的产品。供应商应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在仪器仪表的使用过程中,如遇采购人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供应商有义务协助联系解决。
2、技术要求
2.1设备组成
设备为鼎阳SDS6000 Pro系列示波器,品牌是鼎阳,型号为SDS6104 H10 Pro和相应配套(解码选件(CAN FD,I2S,16路数字通道软件)、电流探头CP4050、16路逻辑探头、相位校准板DF2001A、STB板STB-3和电压探头DPB5150)。
*2.2技术参数要求
表1 示波器主机参数和相应软件配套要求
示波器主机技术要求 | 模拟带宽 | ≥1GHz |
垂直分辨率 | ≥10-bit | |
高分辨率模式 | ≥12-bit | |
模拟通道数 | 4 CH | |
最大采样率 | ≥5GSa/s(交织模式) ≥2.5GSa/s(非交织模式) | |
最大存储深度 | ≥250Mpts/通道(交织模式) ≥125Mpts/通道(非交织模式) | |
最高波形捕获率 | >750,000 wfm/s | |
垂直灵敏度 | 500 uV/div ~10 V/div | |
随机噪声(RMS,典型值)@1mv/div 50Ω | 143uV | |
直流增益精度 | 满量程的1.5% | |
触发类型 | 边沿、斜率、脉宽、窗口、欠幅、间隔、超时、码型、视频、前提边沿、第N边沿、延迟、建立/保持时间、串行触发 | |
协议触发及解码 | 标配:I2C, SPI, UART, CAN, LIN 选配:CAN FD, I2S (仅解码) | |
数学运算 | 加、减、乘、除、积分、微分、平方根、平均、ERES、绝对值、符号、等价、取反、对数、指数、插值、最大保持、最小保持等时域运算;支持自定义表达式实现复杂的嵌套运算 | |
FFT 分析 | 8Mpts | |
分段存储功能 | ≥80,000段 | |
历史波形录制 | 80,000帧 | |
自动测量参数 | >30种 | |
波形搜索与导航 | 支持 | |
模板检测功能 | 支持 | |
函数/任意波形发生器 | 单通道 25MHz | |
逻辑分析功能 | 16路逻辑通道 | |
数字万用表 | 支持 | |
波特图 | 支持 | |
电源分析 | 支持 | |
抖动和眼图分析 | 支持 | |
计数器 | 支持 | |
接口 | USB 3.0/2.0 Host& Device、LAN、AUX(Pass/Fail、Trigger Out),HDMI、SD卡 | |
辉度及色温显示 | 256级辉度及色温显示 | |
屏幕 | >12英寸(分辨率高于1280*800),电容触摸屏 | |
配套软件 要求 | 可配备电压、电流探头。 |
*代表重要指标要求,若不满足将取消投标资格。
2.3 技术资料
供应商应随合同设备提供完整技术资料原件一套,技术资料应当完整、正确、清晰。
3、质量要求
3.1 设备的交货检验及安装调试
供应商提供的仪表设备须经第三方检定验收,如检定不合格,供应商负责支付相应仪器的检定或校准费用。供应商应协助采购人完成仪表的安装和调试。
3.2 合同设备的验收
由双方共同对所到仪表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清点,供应商所提供的仪表主机及配件必须为原生产制造厂家当年生产的最新型号产品,且产品完全符合合同清单及包装清单的型号、数量等要求,内部均全新、完好无破损。如发现仪表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合同仪表设备有损坏,均由供应商在一周内负责解决。
4、服务要求
4.1 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不少于36个月,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书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设备发生故障,由供应商免费负责维修,受损部件由供应商免费更换,维修或更换部件的保修期从维修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人为错误而导致损坏和消耗部件除外)
保修期:供应商提供仪表设备的终身保修,其中质保期内免费修理并无偿更换受损部件,质保期外仅收取更换配件及维修用材料费用,终身免收人工服务费。
供应商须保证投标仪表设备在北京有专业维修部,并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如仪表设备发生故障,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1小时内予以响应,如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指导采购人技术人员仍无法解决问题,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客户现场解决故障。
4.2 人员的培训
供应商工程技术售后人员须在现场向采购人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仪表设备操作使用、日常维护等免费技术培训,并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的培训资料。
4.3 质量保证金
4.3.1 质量保证金金额
采购人收货验收后,中标合同价的10%将作为质量保证金。
4.3.2质量保证金退还方式
货物交付完成满1年且中标人不存在违约情形的,采购人无息退还。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2、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安装费用、供货周期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本询价项目原则上为一次性报价,但采购人有权发起议价。若采购人决定发起议价,供应商应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
*4、询价响应文件(详见附件2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5、评审小组
采购人依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6、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规格型号、质保期、供货周期等)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评审小组)依据最终排名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投标价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采购人有权重启采购。
7、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在询价结束15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以书面形式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询价文件的澄清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澄清和修改询价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提交报价和文件的供应商。
9、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评审小组)的要求。
(2)采购人(评审小组)发现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10、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2)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选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选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选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需求调整,实际采购金额将随项目需求调整而变化,采购人不承诺最终成交金额。
12、供应商违约处理
(1)一次放弃询价成交资格的警告处理,两次放弃询价成交资格的暂停交易半年,其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2)参与询价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询价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内容,严格按照询价采购及内容进行报价。
(3)询价确定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询价要求及采购合同内容履行相应供货义务,违约一次,对其进行警告处理,违约两次,暂停交易半年,其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4)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询价过程中的承诺事项。当供货商出现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供货或供货不及时、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成交价格上涨等不能履约的情形时,采购人可以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暂停交易半年,并形成其不良履约记录,其行为将纳入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
13、其他
监督部门:本询价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电话:010-51214017、010-51214018,邮箱:BXJJJC@crs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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