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pcgd231115hg103f
预算金额2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工020-831871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31115HG103F
项目名称: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1)):
合同包预算金额:5,6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常规六参数监测仪(包括SO2分析仪、NO-NO2-NOx分析仪、O3分析仪、CO分析仪、PM10监测仪、PM2.5监测仪) 2(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1-2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气象参数监测仪、动态校准系统、UPS 2(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1-3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PM1监测仪 20(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合格后提交验收材料。交货、安装和调试检测、试运行的地点设在广东省内,并由中标人提供地点和用于集中测试的站房,仪器设备通过验收后由中标人按“2.2 设备安装要求”安装至监测点位。

合同包2(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2)):
合同包预算金额:4,43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亚硝酸在线监测仪 4(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2-2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臭氧激光雷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至少30日(若国家有相关的新规定/规范等出台,则按相关要求执行)合格后提交验收材料。

合同包3(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3)):
合同包预算金额:4,19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VOCs在线监测仪 2(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3-2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甲烷非甲烷总烃监测仪(NMHC监测仪)、 动态校准系统 3(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至少60日(若国家有相关的新规定/规范等出台,则按相关要求执行)合格后提交验收材料。

合同包4(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4)):
合同包预算金额:3,8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VOCs在线监测仪 2(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4-2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甲烷非甲烷总烃监测仪(NMHC监测仪)、 动态校准系统 2(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至少60日(若国家有相关的新规定/规范等出台,则按相关要求执行)合格后提交验收材料。

合同包5(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5)):
合同包预算金额:2,9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5-1 环境监测仪器及综合分析装置 气象参数(温度、湿度、风向、风速、气压、降雨量)监测仪 147(项)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至少30日合格后提交验收材料。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包组1通过分包的形式预留合同金额的28%给小微企业。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② 供应商须将需求中允许分包的内容全部进行分包,接受分包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且分包合同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注: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2(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包组2通过分包的形式预留合同金额的28%给小微企业。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② 供应商须将需求中允许分包的内容全部进行分包,接受分包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且分包合同金额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注: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3(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包组3属于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且合同金额的28%专门面对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所提供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其中占合同金额28%的货物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注: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4(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包组4属于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且合同金额的28%专门面对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所提供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其中占合同金额28%的货物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注: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合同包5(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包组5属于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且合同金额的28%专门面对小微企业采购。
供应商所提供货物须全部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其中占合同金额28%的货物须全部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注: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和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合同包2(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合同包3(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合同包4(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合同包5(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包组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07日 至 2023年06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2 室(投标文件在线提交)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2 室(投标文件在线提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联系方式:020-28368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186(邮箱:gpcgd_lip@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20-83187186(邮箱:gpcgd_lip@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6月07日


相关附件:

2023年广东省环境空气和噪声监测网络设备更新和升级项目招标文件(2023060605).zip
103F-委托协议.pdf
合同文本0529.zip
技术参数060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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