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孙武路(鹤南环路-南海大道)、梁州大道北延至前程大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宝兴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圆圆19513375001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0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孙武路(鹤南环路-南海大道)、梁州大道北延至前程大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3-10-1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孙武路(鹤南环路-南海大道)、梁州大道北延至前程大道项目监理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78号、郑港经发投资【2023】9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金宝兴建设有限公司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孙武路(鹤南环路-南海大道)、梁州大道北延至前程大道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孙武路(鹤南环路-南海大道)、梁州大道北延至前程大道项目监理。

2.2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孙武路(鹤南环路-南海大道)、梁州大道北延至前程大道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2.3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孙武路(鹤南环路-南海大道)道路和梁州大道北延至前程大道道路两条道路工程;

(1)孙武路(鹤南环路-南海大道)道路工程:位于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新建道路。本工程全长2582.863米,工程规划红线宽60m,幅路型式,双向8车道。该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土建工程、通讯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

(2)梁州大道北延至前程大道道路工程: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为新建道路。道路全长4607m,规划红线宽60m,幅路型式,双向8车道。该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排管土建工程、通讯管道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灌溉工程。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监理服务期限:提供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项目移交阶段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若出现施工合同工期延期,不计取监理延期费用。

2.6质量控制目标: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0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市政工程监理项目(提供至少一份业绩合同协议书)。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均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4.2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须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3年0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 月17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 月2 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航空港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0371-565675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宝兴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心怡路东、站西二路南易元国际B座1935

联 系 人:陈圆圆

电 话:19513375001

邮 箱:hnjbxjs@163.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3年10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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