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血液中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血液中心全自动血液筛查核酸检测系统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191016001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血液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科华东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全自动血液筛查核酸检测系统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191016001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全自动血液筛查核酸检测系统(主机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 1.检测速度:单套设备5小时内完成≥550个测试 2.检测通量:设备的配置每批次可处理的样本不少于500个样本(附配置清单) 3.系统自动化:样本转移、核酸提取、核酸模板分板过程自动完成,无需人工干预。 4.汇集模式:采用6样本汇集模式 ★5.样本要求:EDTA抗凝的血浆,汇集模式每个样本取样量≥160微升(以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产品说明书标示为准)。 6.核酸提取技术:核酸提取采用侧吸附技术。 7.样本处理设备移液通道采用压力传导O型环嵌合技术自动装卸吸头,能保证在移液过程中全程吸头密闭,并保证吸头精确装载和定位; 8. 样本处理设备每个移液通道都具有独立的动态定位系统,多通道同时操作时,各通道可以同时在Y、Z 轴进行非统一、非对称的移动和移液,通道间距离可以自动调整,满足各种规格的样品管或多孔板的孔间距离。 9.核酸提取采用磁珠法技术,带磁珠扩增。 10.核酸提取无需洗脱过程。 11.采用柔性取弃TIP技术,避免因机械碰撞损坏移液通道,同时降低丢弃TIP头过程中气溶胶的产生。 12.内对照和阴阳性对照:原包装管上机,无需配制和转管。 13.扩增方法:荧光定量PCR或转录介导扩增(TMA) ★14.实验室场地要求:因场地限制要求,单个房间放置设备长度≤1.8米。 15.检测试剂:获NMPA(原CFDA)认证 16.检测项目:HBV DNA、HCV RNA、HIV-1 RNA 和HIV-2 RNA 17.检测模式:HBV DNA、HCV RNA、HIV RNA单管三项检测模式,直接鉴别阳性种类(提供相关证明) 18.检测灵敏度符合国内外主流要求,其中单人份检测灵敏度(95%置信区间):HBV DNA≤4IU/ml; HCV RNA≤12 IU/ml; HIV 1+2 RNA≤45 IU/ml(相关投标试剂的灵敏度以国家药监局批准的产品说明书的标示灵敏度为准) 19.HBV病毒基因型覆盖范围包含:A、B、C、D、E、F、G、H 20.HIV病毒检测覆盖HIV-1型和HIV-2型,HIV-1 病毒基因型覆盖范围包含:M组、N组、O组; 21.HCV病毒基因型覆盖范围包含:1~6亚型; 22.质量控制:试剂内含内对照,参与整个核酸提取及扩增过程,能监控每个反应孔的有效性,避免假阴性。 23.配套耗材:免费提供从样本进样至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检出整个过程所需的配套耗材。 24.要求提供与设备匹配的UPS电源(含电池组),供电时间不少于4小时。 1 2080000
2 辅助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1 80000
 合计金额小写: 2160000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壹拾陆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全自动血液筛查核酸检测系(主机设备)

全自动核酸提取纯化仪 一台

Microlab STAR IVD

HAMILTON BONADUZ AG

1

2080000

2080000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一台

7500

Life Technologies Holdings Pte Ltd

2

辅助设备

开盖机 一台

KG-22L

珠海倍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

80000

80000

低速冷冻离心机 一台

DL-5M

湖南迈克尔实验仪器有限公司

冰箱两台

HYCD-205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不间断电源一台

6K

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核酸数据管理软件 一套

湖南圣维基因科技有限公司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免费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052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正常使用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8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

4.2 收款账户: 工商银行长沙瑞丰支行(长沙科华东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190100430924901397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本项目整体质保期5年免保5年。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在确保货物安全、如期到达交货地前提下,运输方式由乙方选择确定;至货物完成验收确定合格前,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项目一般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提供:1.7×24小时技术咨询服务

2.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乙方承诺对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立刻响应,一般性故障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对严重影响设备运行的故障在48小时内解决。若48小时内无法修复,提供备用机保障甲方工作正常运行。

4.乙方提供整体质保期5年免保5年。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都会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乙方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除每月的电话回访和现场回访外,乙方每6个月提供该设备的全面维护保养和校准一次,并出具厂家校准报告。

6.若原厂商因为设备停产而不能提供备品备件,乙方将会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同类档次规格的设备。

7.乙方若售后服务机构名称、联系方法等如有变化,会第一时间通知甲方。若不及时通知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司负责。若设备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机构不履行本合同质量和售后服务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8.乙方会将清单中的设备及免费提供的所有附件、备品备件列明清单,在交货时一并提交。质保期内,设备所需零备件,由乙方免费提供。质保期后,当甲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需要更换任何零配件时,乙方会应及时优惠的提供给甲方,并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进行更换和设备维护。

7.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年12月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2.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家丽北路二段509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325.326房
法定代理人: 晏永和 法定代理人: 向艳华
委托代理人: 李文俊 委托代理人: 王媛
电话: 0731-84787780 电话: 0731-85620998
传真: 0731-84718227 传真: 0731-85620998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81275.html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