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23年国省干线(224省道、312国道)养护工程昆山段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苏州市2023年国省干线(224省道、312国道)养护工程昆山段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苏州市2023年国省干线(224省道、312国道)养护工程昆山段已由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苏市路养〔2023〕9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苏交公养〔2023〕122号、苏交公养〔2023〕13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江苏省普通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已通过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施工图设计审查会。其中312 国道昆山段修复养护路段为 K34+733~K47+000段,养护路段长12.267km,一级公路等级;224省道昆山段修复养护路段为K37+000-K40+400段,养护路段长3.4km,一级公路等级。修复养护内容包括:病害处进行功能性修复养护、铣刨老路沥青面层和桥面沥青铺装层并重新摊铺、交叉口病害处置、施工后改造路段的标线恢复、伸缩缝及泄水孔进行清理、边沟疏通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本养护工程项目总建安费约1648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招标共设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苏州市2023年国省干线(224省道、312国道)养护工程昆山段施工图范围内路面以及所有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永久工程而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3年7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
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工程无伤亡、无火灾、无交通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施工设备安全,避免破坏生态环境,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施工现场整洁规范。
缺陷责任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信誉要求、人员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b、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c、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财务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均不小于60分。(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财务能力得分以联合体各方分值低的计);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养护项目(交/竣工日期等内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为准);
(4)信誉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①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s.gov.cn/)—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企业黑名单中;
②投标人应通过“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核查,未通过核查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③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或以上级别(备案系统中信用评价与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不一致的,以江苏省交通厅建设管理处解释为准);在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 2016 】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 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col/col41665/)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黑名单);
⑦投标截止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联合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各方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时间以厅系统备案为准);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完工时间、内容以厅系统中备案信息为准),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上的履职时间必须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时间以厅系统备案为准)。
④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在信息系统中备案(有效时间以厅系统备案为准);
⑤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六个月(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扫描件或可以通过社保缴纳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官方网站可以查询核实人员社保缴纳信息(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缴费证明内容需包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⑥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未列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ks.gov.cn/ )—公示公告—昆山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公示】人员黑名单中。
⑦投标截止当天,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必须非最新一期公布的“昆山市交通建设项目在建工程人员明细(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ks.gov.cn/ )—公示公告)中的人员,否则按弄虚作假处理,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否决投标。
⑧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情况认定原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5”备注说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同招标文件同时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jszbtb.com)、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jtyst.jiangsu.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昆山市玉山镇萧林西路398号
联 系 人:狄乐超
电 话:0512-57798611
招标代理机构: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468号泰和国际12楼
联 系 人:金丽丽、王女容
电 话:0512-55210560
电子邮箱:690171269@qq.com
8.其他事宜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3年7月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时00分。
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A1栋B2层,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公开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3本项目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开标均采用腾讯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会议号: 799269133,投标人无须到场开标),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原件)、CA 数字证书、电脑等准时参加视频会议。软件操作指南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提前准备。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保持通讯畅通。开标时将核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原件】。开标会上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结束前提出。
8.4未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申请人应及时注册并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交上级建设管理处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电话:025-52853032)
8.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8.6本项目的补遗书(如有)将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8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9.评标办法
本项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双信封密封形式、暗标制,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3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4分 | 对本项目施工方案内容是否齐全、计划是否合理,施工总平面布置方案是否合理进行评定。 | |
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5分 | 对本项目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定。 |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对本项目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定。 |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对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定。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定。 | ||||
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 3分 | 对本项目质量管理保证措施进行评定。 | ||||
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对本项目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定。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4分 | 对本项目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定。 | ||||
2.2.2(2) | 主要人员 | 35分 | 项目经理 | 20分 | 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17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注:加分业绩指项目经理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交/竣工日期等内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为准)。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认定联合体牵头人投入的项目经理业绩。 ★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上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认定为合格业绩。 | |
项目总工 | 15分 | a.满足资格条件基本要求的得12分; b.项目总工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得3分(交/竣工日期等内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为准)。 ★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在业绩项目上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认定为合格业绩。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分 | 科研及技术创新 | 10分 | a.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了“技术创新承诺书”的,得基本分6分; b.在此基础上,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技进步奖项,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每有1项得1分,最多得4分。 |
企业业绩 | 10分 | 企业业绩 | 10分 |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得基本分6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 注:业绩指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 万元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养护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仅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进行评分。交/竣工日期等内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报表中显示为准)。 | ||
履约信誉 | 15分 | 江苏省信用评价等级 | 10分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在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进行评定。 其投标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10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评定分值): a.信用等级为A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满分10分。 b.信用等级为A级(含暂定A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7X~0.9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2X*(Z-85)/10+0.7X c.信用等级为B级的企业,信用分为0.5X~0.7X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2X*(Z-75)/10+0.5X d. 信用等级为 C 级的企业,信用分为 0.2X~0.4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2X*(Z-60)/15+0.2X 注: a.信用评价无评定分值的A级企业,Z按85计算;暂定A企业,Z按85计算。 b.无评定分值的B级企业,Z按70计算。 c.无评定分值的C级企业,Z按50计算。 d.得分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e. 从业单位在本省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或信用分按照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或信用分较低的单位确定。 | ||
苏州市履约考核等级 | 5分 | 根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建(2019)11号),对投标截止当天查询的投标人的履约考核等级进行评定。 其履约考核信用分Y计算方法如下(X为信用分满分值5分,Y为企业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的信用分值,Z为企业最近一次履约考核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 a.履约考核等级为优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分为满分5分。 b.履约考核等级为良(含暂定良)的企业,履约考核信用分为0.7X~0.9X 分,具体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Y=0.2X*(Z-85)/10+0.7X 注: a.履约考核无评定分值的等级为良的企业,Z 按85 计算;暂良的企业,Z 按85 计算。 b.从业单位履约考核评分≥95分,但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的,企业履约考核等级评定后的应用分值Z按95分计算。 ★c.从业单位若在季度履约考核中无项目或标段参与考核,等级评定为“暂良”。从业单位上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评定为优、良的,在当季度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的,其履约考核等级可以按照上季度评价结果延续一季度。延续一季度后,仍无履约考核评价信息,且无失信行为信息的,其季度履约考核等级调整为暂良。 d.得分保留一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履约考核等级或履约考核分按照联合体成员中履约考核等级或履约考核分较低的单位确定。 |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