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轨道车大修项目调研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中间固定轴制动系阀件轴瓦油封撒砂装置玻璃遮阳帘铝型材钝化处理调整各部间隙不良时必须更换机车信号悬挂座件转换开关电喇叭积碳三角皮带离合器片发软储风容器燃油箱燃油管均衡梁发动机加热器粗管总风缸侧窗胶条发动机起动机整车大修行程开关走行部润滑油空调LED灯偶件损坏必须更换清洗非不锈钢窗帘杆修校磁粉探伤车钩总成轨道车暖气密封垫磨损情况修研弹簧轨道车车辆大修防寒处理委外修活塞环侧挡耳排水阀压盖车载发电机组涂装部分发电机启动开关解体检查轮对橡胶连接管路探伤检查骨架操纵标牌基础制动装置排障扫石器仪表构架板件车棚引擎罩润滑机油橡胶密封件万向节加氟调研手制动缸套车门气门导管拆检锁闭装置钢结构泄漏试验圆销校验油泵胶管重新油漆操作系统传动系统全面解体水压试验机车大灯局部更换电暖气片旋修水散热器制动各销孔机油泵车载无线通信设备电线路试检查地板雨刷器电机润滑脂悬挂拉杆闸瓦悬挂系统冷却水泵水垢喷油嘴关键连接销制动缸加固大梁止退垫随机零配件电气系统司机室按钮制动梁换向分动箱面板监控装置污垢活塞销系统试验空气压缩机发动机启动齿圈紧急制动阀撒砂管磨损超限密封盖发动机发动机紧固卡维修保养零部件更换标牌失落或字迹不清的予以增补或更换转向架探伤有裂纹或磨损量大于1mm的应更换轨道车大修整修无泄漏螺栓修复发动机风扇叶防寒问题脱漆轴承箱电热装置更换四配套滤芯车内平面布置制动管路校正试验电缆连杆总成轴箱变速箱传动轴分解铅酸蓄电池前后照明除锈压盘牵引装置整车修理清理密封圈电系原件液压减震器所有阀件增压器车轴齿轮箱门轴更新空气制动系统油水分离器橡胶元件车内布置风笛电磁阀防锈门锁排障器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印0473-222948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轨道车大修项目调研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需要对轨道车进行大修,现将该项目的相关需求公告如下,诚邀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具备轨道车大修资质的单位反馈相关信息:
一、调研单位信息
1.调研单位: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2.报名联系人: 张印 电话:0473-2229485
项目负责人:刘利国电话:0473-2229455
3.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滨河街道世纪大道旁
4.公告期限:
2023年5月30日12:00至2023年6月2日12:00
二、商务、质量要求
1.商务资质要求:
①轨道车大修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轨道车大修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③轨道车大修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④轨道车大修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⑤轨道车大修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且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⑥具有ISO9000或GB/T1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⑦在行业主管机构有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提供近三年来承揽其他铁路局大修业务类似业绩不少于3份。
⑧具备GC-270重型轨道车生产资质的厂家或生产厂家附属具有中国铁路总公司GC-270重型轨道车维修许可证企业。
⑨GC-270重型轨道车大修结束后,能够提供工务机械车驻厂监造项目部出具大修合格证。
2.质量保证要求:
①轨道车大修单位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招标文件的技术条件。轨道车大修单位提供大修后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交货后12个月。
②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现场发生系统故障,轨道车大修单位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事故,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发生故障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
③轨道车大修单位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设备安装使用后六个月内出现故障由投标单位免费包换;一年内发生质量问题免费包换,寿命期内免费提供技术支持。
二、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大修后的产品达到或接近新车出厂时标准。
首先根据需方提供的原随车文件、行车履历簿等,对整车进行全面解体检查,彻底清除污垢、积碳、水垢,进行除锈脱漆及防锈,更换润滑油、润滑脂,对各总成的大修范围如下。
1.1 发动机
发动机严格按发动机生产厂家的维修手册实施大修,更换活塞、连杆总成、活塞环、活塞销、气门导管、密封垫、密封圈、油封、各种滤芯、各种三角皮带、缸套、止退垫等部件,更换润滑机油,各部间隙进行调整,校验油泵和喷油嘴,偶件损坏必须更换,冷却水泵、机油泵必须拆检,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损坏时更换总成。并在公司动力试验台上进行100min台架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装车。其功率不低于新机功率的95%,使用寿命到下一个大修周期。
1.1.1增压器各项技术性能必须符合规定,不符合时必须更换。
1.1.2发动机风扇叶做检查,有裂纹时必须更换。
1.1.3发动机起动机必须做实验,各项性能必须达到技术标准。
1.1.4发动机启动齿圈磨损或不符合规定必须更换。
1.1.5发动机加热器必须恢复其技术性能。
1.2 传动系统
全面解体、彻底修理离合器、变速箱、传动轴、中间固定轴、换向分动箱、车轴齿轮箱等部件,更换所有联接螺栓,根据磨损情况更换其它零部件,恢复原有性能,主要如下:
1.2.1.更换离合器片,必要时磨削压盘,离合器中压盘变形或裂纹必须更换。
1.2.2.变速箱严格按生产厂家的维修手册实施大修,变速箱修竣后必须灵活。
1.2.3.传动轴进行拆检,加注润滑脂,经动平衡试验合格后,方可装车,传动轴和万向节变形或裂纹必须更换。
1.2.4.换向分动箱按照换向分动箱大修工艺规范及验收技术条件进行大修。
1.2.5.车轴齿轮箱大修,更换密封件,调整各部间隙,轴承、轴瓦磨耗超限、各种齿轮磨耗过剩必须更换。
1.2.6.中间固定轴进行拆检,轴和轴承、密封盖、压盖、磨损超限必须更换,固定轴各部螺栓必须更换。
1.2.7传动轴安全托架损坏时必须修复,不全时补齐。
1.3 走行部
1.3.1 转向架:转向架彻底解体,作检测记录,并达到下列技术要求:
悬挂座件相互位置公差符合该型转向架的设计要求。转向架清理干净,并检查各处是否有裂纹,有裂纹时分析原因后方可补焊或加强。构架板件锈蚀深度不得超出3mm,超过3mm时允许补焊或局部更换。
1.3.2.轮对探伤并旋修;
1.3.3.轴箱大修,更新所有的橡胶密封件,对磨耗的侧挡耳堆焊后加工,清洗轴承箱加注新的润滑脂、轴承探伤磨损必须更换。
1.4.牵引装置
1.4.1Ⅰ、Ⅱ端大车钩总成必须探伤,并有探伤记录,车钩总成任何部件裂纹或磨损超限必须更换,修竣验车时车钩高度及各部技术参数必须符合《轨道车管理规则》规定。
1.5 车体及车内布置
1.5.1车棚保温、除锈、检查、加固,严重锈蚀的面板、骨架进行更换,侧窗胶条、及锁闭装置更新,铝型材钝化处理。
15.2喇叭、机车大灯、雨刷器、雨刷器电机、不良时必须更换。
1.5.3车内平面布置:车门(门锁、门轴更新 )、引擎罩等密封件进行更换;地板起层、发软、破碎的,局部更换。窗帘、非不锈钢窗帘杆更新。
1.5.4检查车体钢结构各梁有无裂纹,对大梁及车钩进行探伤检查,探伤不合格时进行确保使用性能的整修或零部件更换。
1.5.5排障器变形时进行修复,排障扫石器必须更新。
1.5.6加装玻璃遮阳帘。
1.6.悬挂系统
悬挂系统橡胶元件、悬挂拉杆及圆销磨损更新,弹簧、液压减震器进行试验合格后装车。
1.7. 水散热器进行彻底清洗,进行水压试验,对泄漏处进行修理,水箱连接胶管、各部橡胶连接管路及紧固卡更新,无泄漏。
1.8 制动系统
1.8.1 空气制动系统:进行分解、清洗、修研并进行泄漏试验,所有阀件必须在专用试验台上进行校正试验,所有制动管路、储风容器进行清洗或清理,油水分离器更换滤芯、排水阀,更新制动系阀件、制动缸等部件的橡胶密封件、总风缸排水阀。空气制动系统修理安装完毕,按新车交验标准作系统试验。
1.8.2 基础制动装置:闸瓦更换;制动梁、均衡梁变形时应修校;检查制动各销孔、连接销的磨损情况。关键连接销进行磁粉探伤,探伤有裂纹或磨损量大于1mm的应更换。
1.8.3 手制动及撒砂装置解体检查,撒砂管撒砂不畅,需更换粗管(参照内燃机车标准)。
1.8.4. 空气压缩机直接换新。
1.8.5.加装紧急制动阀。
1.9. 电气系统
1.9.1电系原件大修,对已经老化的电缆、指示不准确的仪表、锈蚀严重并已动作失灵的行程开关、触点损坏的转换开关、按钮等予以更换。对操纵标牌进行检查,标牌失落或字迹不清的予以增补或更换。
1.9.2负责车上原配备铅酸蓄电池的保养,电线老化必须更换。
1.9.3加装电喇叭。
1.9.4为解决防寒问题,风笛电磁阀改至司机室或加装电热装置。
1.9.5对空调进行保养加氟处理。
1.9.6室内及前后照明全部改为LED灯。
1.9.7 75kw发电机启动开关改至操作台。
1.10.操作系统均修理,修理后操作灵活、可靠、有效。
1.11.整车重新油漆,套色方案、原单位字号,原则上按原车方案执行。
1.12.燃油箱做检查并进行彻底清洗,无污物,发动机至燃油箱燃油管老化裂纹必须更换。
1.13.车载发电机组做维修保养,更换四配套,要求大修出厂状态良好,不列为保修项目
1.14改造为电暖气(9片800W电暖气片)。
1.15.涂装部分
1.15.1车体面漆光亮均匀,不得有针孔、气泡、裂纹、流挂、脱落及划伤痕迹等,面漆厚度应=50μm。
1.16.随机零配件、轨道车暖气、监控装置、机车信号及车载无线通信设备,竣工验收时必须性能良好、作用可靠。
1.17.防寒处理,整车大修完成后进行(按规定构造速度120m/h)100km/h的路试检查,试车运行里程不少于100km。
1.18.车辆取送要求:承修方负责轨道车往返押运和缴纳车辆往返运费。
三、供应及运输要求
1.轨道车大修单位报价应包含重型轨道车往返运输费用,招标人负责单程返厂押运,大修结束后回送工作由中标人负责。
2.验收工作在中标人确定的合同执行地进行,若产品的质量与合同不符或发现明显的或隐藏的损坏,采购单位通知成交单位,成交单位应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产品,所需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3.如轨道车大修单位提供产品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项目管理单位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另外采购以确保工程进度,也可采取终止合同措施,由此造成的一节经济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4.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要求。每件产品应至少附有下列出厂文件:
(1)整车修理记录;
(2)发动机功率测试报告;
(3)轮对拖磨试验报告;
(4)各部水压试验报告;
(5)压力表校验报告及合格证;
(6)所有更换配件的合格证;
(7)委外修的检验报告;
(8)所有探伤报告;
(9)电气部分绝缘测试报告;
(10)制动校验报告及合格证;
(11)整车验收记录单;
(12)大修合格证(工务机械车监造项目部出具);
(13)整车验收交接单。
四、成本分析
轨道车大修单位报价为大修总承包价格,大修项目费用为往返到站综合单价,包括运费、过轨费、保险费、税金等,具体以合同为准。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要求
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合同执行单位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交货地点及日期要求
轨道车大修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要求送达指定地点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轨道车大修交货地点:乌海工务段2台。
七、售后服务要求
(一)承修单位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二)承修单位按要求的时间完成大修,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如运输途中损坏由投标单位无条件补齐。
(三)如发生质量问题及设备故障,承修单位在招标单位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问题。
八、验收方式要求
轨道车车辆大修完成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承修地共同对车辆进行验收,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1

重型轨道车大修项目

GC-270

2台

四、其他
凡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单位,可在公告期间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具体咨询、回复调研函,回复调研函不作为报名依据。


乌海工务段
2023年5月30日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轨道车大修项目调研回复函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规格型号

轨道车大修费用
(单价,不含税,单位:元/台)

备注

1

轨道车大修项目


GC-270



凡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公司,可在调研公告期限内发送调研函及相关资料扫描件(调研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近年来(2018年(含)以后)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2项)至邮箱whgwdclk@qq.com(乌海工务段材料科首字母QQ邮箱)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乌海工务段 回函单位名称:(章)

联系人:张印 回函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0473-2229485 回函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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