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望城区农村低保户(包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政策性农房统保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21.4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ccg-202008050060
预算金额21.4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望城区农村低保户(包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政策性农房统保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20200805006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望城区农村低保户(包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政策性农房统保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20200805006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望城区农村低保户(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政策性农房统保 其他财产保险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214229
 合计金额小写: 214229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壹万肆仟贰佰贰拾玖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项目名称:望城区农村低保户(包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政策性农房统保采购金额单位:元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长沙市望城区农村低保户(包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政策性农房统保采购

农户住房综合保险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9

7262

210598

2

长沙市望城区农村低保户(包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政策性农房统保采购

农户灾后基本生活救助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0.5

7262

3631

合计

29.5

214229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214229大写:贰拾壹万肆仟贰佰贰拾玖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9-20 —— 2021-09-19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期限:1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完成方式:按采购人要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1422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根据2020年实际低保农户(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数量进行结算。,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左家塘支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望城支公司:43001504061052501597)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一)保险标的1、农房。指区内农村低保户(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坐落于乡村一直有人生活居住的房屋,包括卧室、正厅、饭厅、厨房。被保险人有多座房屋的,在投保时没有列明的情况下仅承担一处居住房屋的赔偿责任(以户口薄列明的户主为准)。2、农户灾后基本生活救助。考虑农房和农户灾后基本生活救助两个保险标的紧密相连,在采购时采取统筹一体结算。(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农房全倒、半倒或三分之一倒,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农房损失并补偿农户灾后基本生活救助费用:1.火灾、爆炸;2.雷电、台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冰雹、冰灾、雪灾、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4.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 赔偿标准1.农房。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灾农房理赔时统一按栋计算。每栋农房完全损毁(全倒)中标方赔偿12000元;每栋农房部分损毁(半倒)中标方赔偿7000元。每栋农房部分损毁(三分之一倒)中标方赔偿5000元。2.农户灾后基本生活救助。对于因住房损失而造成农户基本生活困难的,住房全部损失的(全倒户)中标方赔偿1500元;住房部分损失的(半倒户)中标方补偿1000元;住房部分损失的(三分之一倒户)中标方补偿1000元。(二)房屋损毁程度认定全倒指房屋主体结构损毁程度在2/3以上;半倒指房屋主体结构损毁程度在1/3以上,2/3以下;三分之一倒指房屋主体结构损毁程度在1/3(含);房屋主体结构损毁程度根据现场查勘情况进行核定。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由于本合同乙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望城区行政中心1楼 地址: 高塘岭街道郭亮北路536号
法定代理人: 丁翔 法定代理人: 王储
委托代理人: 黄建国 委托代理人: 贵少龙
电话: 0731-88082696 电话: 0731-88062485
传真: 0731-88080009 传真: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