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望城区农村低保户(包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政策性农房统保采购金额单位:元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长沙市望城区农村低保户(包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政策性农房统保采购
农户住房综合保险
户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9
7262
210598
2
农户灾后基本生活救助
0.5
3631
合计
29.5
214229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214229元大写:贰拾壹万肆仟贰佰贰拾玖元整
服务期限:1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项目完成方式:按采购人要求。
(一)保险标的1、农房。指区内农村低保户(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坐落于乡村一直有人生活居住的房屋,包括卧室、正厅、饭厅、厨房。被保险人有多座房屋的,在投保时没有列明的情况下仅承担一处居住房屋的赔偿责任(以户口薄列明的户主为准)。2、农户灾后基本生活救助。考虑农房和农户灾后基本生活救助两个保险标的紧密相连,在采购时采取统筹一体结算。(二)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农房全倒、半倒或三分之一倒,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农房损失并补偿农户灾后基本生活救助费用:1.火灾、爆炸;2.雷电、台风、龙卷风、暴雨、洪水、冰雹、冰灾、雪灾、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4.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一) 赔偿标准1.农房。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灾农房理赔时统一按栋计算。每栋农房完全损毁(全倒)中标方赔偿12000元;每栋农房部分损毁(半倒)中标方赔偿7000元。每栋农房部分损毁(三分之一倒)中标方赔偿5000元。2.农户灾后基本生活救助。对于因住房损失而造成农户基本生活困难的,住房全部损失的(全倒户)中标方赔偿1500元;住房部分损失的(半倒户)中标方补偿1000元;住房部分损失的(三分之一倒户)中标方补偿1000元。(二)房屋损毁程度认定全倒指房屋主体结构损毁程度在2/3以上;半倒指房屋主体结构损毁程度在1/3以上,2/3以下;三分之一倒指房屋主体结构损毁程度在1/3(含);房屋主体结构损毁程度根据现场查勘情况进行核定。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由于本合同乙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乙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