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敦煌市肃州镇河州堡村人饮改造提升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5/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敦煌市肃州镇河州堡村人饮改造提升工程)
敦财采〔2024〕6号
项目名称:敦煌市肃州镇河州堡村人饮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DJZX2022-015GK
代理机构:甘肃敦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沙州镇丽景路128号1层102号
一、核查情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财采〔2023〕12号),我机关对甘肃敦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敦煌市肃州镇河州堡村人饮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编号DJZX2022-015GK)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商务部分第一条:“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完整,连续3年无亏损的企业得4分,否则不得分。”违反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项目存在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
二、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对甘肃敦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的处理决定,于本决定作出30日内向我机关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并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政府采购业务能力,避免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瓜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敦煌市财政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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